我已经回答了很多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说实话,我丝毫不掩饰我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痛恨,虽然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用工制度(想明白了能说吗?)。看到很多派遣用工网友对我的回复,每一条回复我觉得都是能显示出来的血泪控诉。 劳务派遣用工是对工人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所谓肉体折磨,就是你干的活比正式工多,干的活比正式工好,但是你的工资却比正式工少;所谓精神折磨,就是你明明在这家单位干活,但是这家单位的活动、团队建设、福利等等全跟你无关。 这不正像封建社会里的丫鬟吗?活是你干的,但是功劳全是主子的;而主子犯了错,老太爷的处罚方法则是先打丫鬟。而且人家一大家吃饭时,你丫鬟是不能上桌的,不但不能上桌,还要在一旁伺候着。 而最喜欢用派遣用工的,就是国企和一部分大外企。给出的理由简单明了正式工名额有限,你名额有限那你还想用工,就增加名额啊。他们又说,增加名额难度很大,你难度很大,那你就不要用工呀,或者内部调整工作岗位啊。偏偏这些都不做,这就整出来一个派遣用工。 所谓派遣用工,就是让你跟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让你去B公司去工作,真是完美而天才的设计。出了任何问题,B公司都可以一推三二五,说这都是A公司的员工的事啊,跟我无关。说什么同工同酬,你A公司的人,凭什么跟我们B公司的员工一样啊,咱俩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公司好不。啧啧啧,真是完美的设计! 但恰恰是这种设计,让工人受尽了寄人篱下的鸟气,看透了什么叫干得多拿得少,不干活拿高薪,看透了丫鬟和少爷的区别。不知道这种用工制度还能坚持多久,如果让我给这种用工制度一个评价的话,我想说,这TM就是CHILUOLUO的BOXUE!500强经理,20年老职场,只讲升职加薪的实在话,如果你喜欢我的文章,请点击【关注】,谢谢! 变态的政策,为了成本,变相的剥削!不给编不给升职就算了,但最起也要同工同筹吧! 情愿让劳务派遣公司赚中间钱也不愿意直接给自己做事的员工,这是自私无担当行为! 这是为了逃避责任,坑害打工者的主要途径。 取消劳务派遣工,增加付工资方式,小时工资,,天工资,周工资等。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得签合同。 国家主要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不超编,保证国有企业盈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实际上,有编制的,除了大学生招聘,公开考试,还有好多关系户,各种各样的手段进去的。有编制的受劳动法还有各种法律保护,福利待遇没得说,也可以说就是铁饭碗。部分有编制的人员能力不一定行,或者就是不愿意干,也有是真忙不过来的,之前也有好多占着编织吃空饷的,最近查的严比较少了。又想不超编,又要有人干活。劳务派遣就应运而生,也就是俗称的临时工。这类临时工要么是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脏活苦活正式工没人愿意干。要么是正式工干不了,算是请来的专家。要么是正式工确实不够用。总之临时工干的活肯定不少,但是工资福利肯定和正式工有差距,有的还很大。基本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工同酬就是个笑话,同工都不存在哪来的同酬。你看看有关部门是怎么解释的就明白了。同工就是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这些都比较抽象很难鉴定。举例说杂俩都是搬砖的,你是正式工我是临时工。你一天搬砖1000块,我搬砖1001块。你搬砖起了楼了,我搬的砖盖了鸡窝。你说说杂俩的工作量,工作业绩是不是一样?所以说这就是耍流氓。你去法院,法院都是说我们很同情临时工兄弟,我们需要哪些证据,只要你能提供,就能赢得官司,呵呵,你去哪找这些证据?自古官字两张口,玩不过人家。要么老老实实干临时工,要么就想办法成为正式工,问题就不存在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可言,这个社会不允许说真话。我今天就说几句真话。 私企没有派遣工,都是国企部门,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雇员租赁。 主要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国企之所以招录这么多的劳务派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国企在正式工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工作却一点也不少。为了缓解用工紧张的情况,只能不断地招录劳务派遣工。 在工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来新人会降低企业原职工的收入。规模越大的企业这种情况越严重,这是十几年来积累下来的问题。劳务派遣费用是进入成本的,不进入工资总额,不会影响企业原职工收入。 其实原因三点1。上级公司对你有职工指标考核2。上级公司的工资指标考核3。规避用工风险,社保个税这些。 因为国企有工资总额,雇佣劳务派遣不算工资总额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