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户口都迁出去了,原来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你的问题咱们先解析一下。 你叔叔是农村人,但户口全部迁出去了,耕地是现在没有了。你问是不是还能要回来?但不要说你叔叔家的地被村民自行霸占了这个话,哪有那么简单! 这个问题要分为三个角度来回答。 首先,你叔叔家是不是全部农转非,迁到城市里面去了?如果是,那不好意思,农村户口都注销了,村集体肯定要收回耕地重新分配给农村耕地承包户。 其次,你叔叔如果全家是迁入了小城镇落户,按照国家政策,还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我们知道目前第二轮的承包还没到期。 最后,你叔叔全家迁到其他农村了,而新的居住地没有得到耕地,那么这个耕地承包权还是你叔叔家的。 这些都是有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具体条文你可以查询一下。总之,耕者有其田是天经地义的。 现在国家开始对农村耕地确权了,你问的问题正是时候,赶紧和你叔叔联系,落实一下真实的情况。如果还是符合国家政策,赶紧回来把土地确权证拿到手。以后补贴,流转什么的,哈都是有钱拿的。 我叔叔是农村的,但全家户口都迁出去了,原来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被村民自行霸占的?您这个提问有几点陈述不清: 第一,您叔叔原来土地性质(耕地还是承包地?); 第二,你叔叔全家户口迁出后的性质(进了市区全体农转非?还是当地小城镇?或者户口性质未变,还是农村户口,只是换了一个村庄居住?); 第三,你叔叔原来的房屋还在不在?土地是否确权,并且在承包期内? 第四,你叔叔全家迁出户口时,是否跟村委有什么口头承诺? 因以上四点您未表述清楚,所以无法给你精准答复。下面我简单分析不同情况下的几种可能,供您参考。 一、全家户口迁入城市农转非,乡下已被销户 这种情况下,对不起,告诉你叔叔,原来的土地别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了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土地都不是你的了,后面那个被村民自行霸占啥的,也就别再说了,省得传回老家惹麻烦。土地收归集体,也许人家种,是有了村里的默许。毕竟现在又不是在重新划分土地的时候,村里多余的土地总得有人种,您说呢? 二、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 若您叔叔属于此类情况,那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首先您得是承包期内,有土地确权证当然更好。您若想继续经营,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农村户口不变,只是举家迁去别的村,并且在新居处没分到地 若您叔叔属于这种情况,那直接告诉他,他家里原来的土地,还是他的,谁都拿不走。这方面国家都农民有政策保护的,总不会让农民没有土地,没饭吃。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出嫁外省农村的女子,若嫁去外省后,在当地没有赶上土地承包,没分到属于自己的土地,那在娘家农村分得的那份土地,还属于你,也受法律保护。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首先,你叔叔全家户口迁走了,你再想要回原来的土地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叔叔在把户口迁走之前,把他承包的土地通过合同转包或者转租出去的话,那么你叔叔承包的土地现在还依然是你叔叔的,因为你叔叔与别人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别人也不会因为你叔叔把户口迁走,而去抢夺你叔叔土地的,而转包或者转租你叔叔土地的人,因为他们手中有合法的合同,所以他们也不会放弃他们通过合法的手续,转包或者转租你叔叔土地的! 这说明了你叔叔在把户口迁走的时候,没有很好利用他手中承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法的转包或者转租,因而也就放弃了他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在这个时候,村里也没有把你叔叔放弃的土地收回村集体去,你叔叔放弃的土地就成了无主之地,村民们把你叔叔放弃的土地捡起来种的话,也是无可厚非的! 你要说是村民们霸占了你叔叔的土地,有点言过其实,你叔叔走了,你叔叔把土地扔在那了,村民们捡起来种的话,这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你叔叔在把户口迁走之后,在春天种地的时候,依然回来把自己曾经承包的土地种植上去的话,那么村民们是不会争夺你叔叔那点土地的,既然村民们已经把你叔叔已经放弃了土地,种植上了庄稼,那么你叔叔也就别再去找村民的麻烦,也就别去再争回你叔叔那点土地了,既然你叔叔户口已经全部迁走了,那就在城市里安心生活吧!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三十年不变,农村户口迁到了城市,原来的田地还是你的,除了国家需要征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把你的田地收回,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我们村就有人迁出户口多年,但如今还是自己的,只是自己不种,承包给了别人种水果沃柑,对于这件事,要分开时间段来说,因为政策有时候需要作出补充和调整,所以,同样户口迁出,时间不同,政策不同,执行起来也不同,刚分田到户那十年八年,有一种政策,就是父母退休了,儿女可以接替班,进父母原来的单位工作,这是对退休职工子女的照顾。那时候,我伯父刚好碰巧政策下来,退休或提前退休,儿女有权接替父母原来的刚位。 我伯父当时在供销社工作,属于非农业户口,也就是如今所说的吃国家购粮,而老婆儿女都是农业户口,后来有了政策,老婆,女儿都迁了出去,但田地被生产队收回。 如今的政策不同,农村人户口外迁,田地仍然是你的,这就保证了有些人,城市混不下去了,再回农村种田,同时,也有利于城市扩容,吸收更多农村人进城。 现在的土地,在农民的眼里没有那么重要了,有些人,有地不想种,宁愿外出打工,所以,造成有些土地丢荒的现象。 其实,有能力外迁户口,说明这个人有一点能耐,估计很多人再也不在乎那一亩三分田了,想要的,舍不得的,都是那些贪心的人。 不是村集体成员就没有了原来土地都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你户口迁出就没有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了!和城市房屋不同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家对农民的福利保障,离开村集体成员就收回房子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和土地都是使用权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迀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一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了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以土地承包法来看,你叔叔迁出的是不是非农户口,如果不是,你完全有理由要回土地。任何组织与任何个人都无权干涉。并且,这里还牵涉到粮食直补,土地流转补尝费等,你叔叔都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本集组织索要。特别是自行霸占的村民,应加倍尝还。 请问,平什么收回人家土地,别人出去,也是吃了多苦,在城市挣钱,按家,在请问,有谁给人家钱了,是国家给了,还是村上给啦,在城市自己买养老保险,你在农村,证明你没有本事。地要用,拿钱来买 不知道各个地方的土地政策是否一样,在我们这农村,如果全家户口都迁出去了,原来的土地(包括产地,自留地等),都是要被村集体收回,是不能要不回来的。 我姐姐家就是一个例子; 我的四姐姐,也是家在农村,她们夫妻相继去世,后来独生儿子去外地做了上门女婿,户口也迁走了;他们家一亩多的包产地、几分自留地,全部被村集体收回,分给了其新增的、没有包产地的农户;在土地确权时都没有外甥的份了。 关于题主说叔叔的土地,被村民自行霸占了,我认为这中间一定有误会,这可能是你叔叔家的地土村集体没有收回重新分配,又没人管理,荒废在那儿,有勤快的人家就去拿来耕种了;其实还可以这样办: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30年不变吗,趁着这次土地确权的机会,你叔叔可以回农村老家问一问,看他家的土地确权在谁家,如果确权证上是你叔叔的名字,那他原来的土地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回来;否则就要不回来了。 我是快乐的大姐姐,欢迎朋友们阅读、评论关注;谢谢。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必删。 全家人户口: 已经都迁走: 想把地要回: 啥门都没有! 全家户口都迁出去了,原来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全家迁出户口要看什么时间,在98年以前你迁的户口,当时会把土地被村里收回,从此土地再与你没关系,过后想要回土地也不可能啦,因为98年土地调整,进行了再分配,你说土地被人霸占,似乎是个玩笑,土地是集体的,谁人又能霸占呢?现在还是共产党天下,这样的事头一回听说,另外你户口98年后迁出,政策上土地不会收回,所以你的问题也不存在了,再说既然户口迁出,土地你当时放弃了,现在想要土地,真的行不通,望你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