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10块钱下馆子能吃到什么?
这个问题我很有发言权,一是我从小写日记到今天,二是七十年代后期我参加工作是搬运工每月粮食供应54斤,计件工资每月可以赚一百元左右,(因为如果不计件,人们会消极怠工)。所以我们劳动累了,经常去饭馆吃饭。
一般我们五六个人,饭费就是十元左右,当时天津有名的饭馆是燕春楼,全聚德,登瀛楼等等,一般炒虾仁是1.4元,炒腊豆是0.20元,鱼香肉片是0.34元,爆三样是0.26元,独面巾是0.18元,烹大虾是1.8元,炒肉片是0.34元,回锅肉是0.40元,红烧带鱼是0.42元,辣子鸡丁是0.28元,包子一斤30个是1元,啤酒0.20元一大罐头瓶。
当时党中央华主席继承毛泽东主席的遗志刚刚粉碎四人帮江青集团不久,人们生活开始好起来。
七十年代指1970一1979年这十年,当时工人工资一直沒涨,吃饭用粮票,计划经济时期,低收入低消费,所说10块钱约占工资的4分之一至八之一,当时饭馆里最贵的肉炒菜6毛多一盘,包括宫爆鸡丁、糖醋排骨、回鍋肉等等可买15盘左右,可买刀削面2O斤,其它如麻酱面、打卤面等都差不多,可买大火烧(6分钱)160多个,油饼也一样,烧饼2O0个,元霄12斤半,豆馅炸糕125个,豆腐脑100碗,焜饨10O碗,猪肉大葱包子200个,烙饼5O斤,馒头20O个,窝头333个,大油油饼25斤,羊肉泡馍33碗,二鍋头酒6瓶左右。那时候10块钱是人民币最大值,百姓过日子精打细算,很少下馆子,是舍不得怕浪费,一般在家自己做,现在各家庭动不动有点亊比如过生曰,结婚等就下馆子说明生活水平提高了,也说明人们的饮食观念变化了,开化了懂得享受提升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