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执行枪决后,按照犯人家乡风俗习惯,可以穿寿衣火化吗? 在执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有一个时间可以沐浴更衣。如果死刑犯有要求的话,确实也可以让家属送来寿衣。不过一般来讲,活着就穿寿衣比较晦气,而且寿衣质量的话比较差,所以说一般来讲没人会有这种特殊的要求。所以死刑犯一般都会选择漂漂亮亮,质量又好的日常衣服。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也要打扮的体体面面不是吗? 那么执行以后可不可以呢?真实的执行过程中,死刑犯被执行完枪决以后,有法医上前确认死亡以后,拍照存档,接下来就有早已等在旁边的殡仪馆车辆,把遗体给运送至火葬场。此时,如果家属有心的话。确实可以一起到殡仪馆里面,见上最后一面。 这时候家属可以做的事情还是比较多,比如说换寿衣,这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换完以后也会立即火化,这也是不成文的规定。 也就是说,针对于死刑犯的遗体,确实可以打扮的漂漂亮亮体体面面,甚至可以选择是否给死刑犯做一下整容化妆什么的,有些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技术确实好,一番打扮下来,人看上去就跟睡着一样,不过嘛,收费也是比较昂贵的。但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会火化,家属能够带走的就只有骨灰盒或者骨灰罐,死刑犯的遗体是肯定不会直接让你带走的。至于火花前,你是给他穿99,999的衣服,还是9块9毛9的地摊货,没人会管。火化完以后,你是使用镶金带银的骨灰盒,或者说是一个普普通通网上购买的骨灰盒,也没人在意。 最后,我想讲的是:既然连家乡的风俗都这么讲究,那么,社会的底线和法律的底线也一定要遵守哟。现在社会当中,遵纪守法才是唯一的出路!一旦违法犯罪,迎接你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其实后续是不可能再有接触的机会,所谓的寿衣也没有机会穿了,当然不可能说让穿囚衣去死,寿衣没机会穿了,但是在执行前,家属会给死刑犯寄去一些新衣服,死刑犯喜欢穿的新衣服,这些衣服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穿的,让死刑犯穿着这些衣服走,这些衣服也可以说是另类的寿衣吧! 除了这些之外,死刑犯也就没有机会再有说换衣服的机会,五花大绑的捆绑好,拉到执行死刑的地方,然后执行死刑,身上在执行之前的晚上穿的衣服,也就称为了死刑犯最后的一次换衣,也是他们带走的衣服,说是他们的寿衣也不为过,因为这些衣服会跟着火化。 就像普通人死亡,身上换穿的衣服是寿衣,也是跟随火化的衣服,死刑犯身上最后穿的衣服也就是可以当做自己的寿衣,而在执行死刑的具体时间家属不会知道,只是会得到通知让家属去见死刑犯最后一面并带去衣服换穿,这些通知到家属也就到死刑犯日子不多,只是不会知道具体在那一天。 而执行的时候,家属并不知道,家属只能在收到最后的去领取骨灰的通知,所以中间家属也就在最后一次见过之后就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也就不可能说给死刑犯尸体换穿寿衣,这种是完全不可能的 ,你只能去拿骨灰回来而已,尸体你见不到更不用说近距离接触和换衣服,这种根本不存在,至少现在是不存在的。 几十年前,那些时候公开枪决死刑犯,还存在让死刑犯去领尸体回去处理,那个时候家属可以准备寿衣,领取尸体后回去处理换上寿衣进行一系列的丧葬习俗的方式处理,现在全部实现一条龙火化,所以中间没有家属可以接触死刑犯,具体哪一天执行都不知道,哪一天火化也不知道,只是通知拿骨灰,换寿衣这种事情就不要想了,根本不可能。 想多了啊,如果没有拆零件去都十分不错了啊[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可以,但没有犯人家人会这么做,一个没时间,二没心情,三更没必要 我以前在法院工作过几年,参加过执行死刑任务,所以了解一些情况,分享给大家。 现在基本上都是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枪决方式基本没有了。司法实践中执行死刑一般都选择在当地殡仪馆进行,主要是方便火化。 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0条第2项规定,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即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就会将尸体在殡仪馆火化,而不会将尸体交给罪犯亲属,所以不存在穿寿衣火化的问题。 同时,该款还规定,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即对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具备火化条件(注:该种情况几乎不会发生,除非在天灾或者战争时期),或者因民族、宗教问题,这牵涉到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所以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可以不火化,由罪犯家属领取尸体,之后会按照罪犯的宗教信仰或者民族习惯进行安葬。 所以我国的相关死刑规定是与民族政策紧密相连的,实行了执行死刑后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区别对待的原则,即对一些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予以充分尊重,切实保障罪犯包括处理尸体方式在内的各项权利。 并不是所有地方都火化,懂吗?我们这里一般平头百姓还是土葬,死刑犯执行以后如果实行土葬的话,穿什么衣服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