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一)连续工龄 是指依法能够连续计算的工龄,它包括本单位工龄以及依法可连续计算的以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 (二)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三)社保缴费年限 也称实际缴费年限,是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社保)以后,实际发生的缴费年限。 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关系如下。 二、实行社保制度以前参加工作 实行社保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既有连续工龄 ,又有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 。 连续工龄以参加社保时间为分界线,可以分为两段计算: (一)参加社保以前 参加社保以前的连续工龄,既为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加社保以后 参加社保以后的工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 (三)总连续工龄 总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三、实行社保制度以后参加工作 实行社保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有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 ,但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 因为,实行社保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在参加工作同时必须依法参加社保,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所以,实行社保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与实际缴费年限是相一致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 四、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作用 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连续工龄),退休时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发放养老金的参数。 实行社保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参加社保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也就是并未发生实际缴费的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计发养老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从见下面养老金计发公式可以看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免责申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