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是我们现代的吃饭标准,一天习惯吃三顿,少一顿都觉得不对劲,那么这个习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追溯历史,原始社会时期,先民并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而是饥则求食,饱则弃余,饿了就吃,不饿就不吃,没有特定的进食时间和食物量。 从商朝开始,人们就渐渐形成定时吃饭的习俗。秦汉以前,人口激增,粮食产量跟不上,寻常百姓家都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习惯于每天吃两顿饭。但不是叫做早饭和晚饭,而是把一天中的第一顿饭叫朝食称为饔(yng)即早上7时至9时吃饭,把一天中的第二顿饭也是最后一顿饭叫夕食,称为飧(sn),即15时至17时吃饭。这也就是朱熹《集注》中所说的朝曰饔,夕曰飧,朝食为主餐。 对于进餐时间,古人讲究食不时不食。在不应进餐的时间里用餐,会被认为是一种越礼的行为或者特别的犒赏。比如《史记》中有记载,项羽听说刘邦想侵占关中,怒火冲天,下令且日享士卒,借此犒劳将士,激发士气。 到了汉朝,一日两餐虽说仍旧是主流的用餐制,但出现了一日三餐、一日四餐的说法,一天吃几顿饭成为区分贵贱等级的方式。按照礼仪,天子一天可以享受四餐,诸侯一天可以吃三餐,平民一天只能吃两餐。《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里的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说的正是当年淮南王刘长谋反获罪,汉文帝刘恒便特批他仍可享受诸侯王的生活待遇,允许一天吃三顿饭,此外每天还供应刘长5斤肉、2斗酒。 一日三餐真正开始流传起来是在宋朝时期。宋朝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百姓的经济收入相较于之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有钱就能吃上更多的东西,再加上宋朝废除了以前的宵禁制度,人们的夜生活拉长,也就有了再添一餐的必要。当时夜市经济极为繁荣,东京汴梁城中夜晚的街市上灯火通明,各种餐馆也在晚上营业。既有富贵人家出入的高档酒楼,也有普通百姓光顾的大排档。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寻常老百姓可以在天黑之后结伴逛一逛市场,听听戏、喝喝小酒、尝尝小食,饿了就到餐馆来一顿宵夜,就这样渐渐形成了一日三餐的习惯。 后面明清时期政策严谨,又恢复了曾经的宵禁,但人们也依旧遵循着吃晚餐的习惯,一日三餐的习俗也便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