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简单地说,有的企业不讲社会主义,一切都是利益,资本使然。 为什么工人发生工伤以后,企业不愿给申报? 不知道的朋友,可能会后悔的! (第一),安全问题是公司最高领导责任制,如发生工伤即使是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单位也不愿上报。 (第二),公司有规定发生了工伤,其小到班组,上至单位各个直接负责安全部门,都是要考核的(降级处理,季度奖金,年终奖)等。 (第三),如果发生重大工伤,人员生命安全事故,经安检部门查实,如果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 是需要付出法律责任的,判决,解除职务,严重的判刑,甚至无期徒刑。 试问?那个企业工人受了工伤,企业愿意给申报, 如果申请了工伤,下至班长,上到公司经理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谁还会愿意去为工人申报工伤呢? 朋友们!你看一看我说的有道理l么? 如果说的对,请朋友,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 希望朋友们!点赞,评论,支持! 一个有着严格制度与法制的国家,必是一个伟大的强国。 企业交了工伤又交了医保,最后还有大笔自费药报销不了。原则上工伤是百分之百报销。但是报销百分之70就不错了。企业,工伤职工都是受害者,国家掌握这笔工伤管理基金的人,是收益着。交钱的人还没有管理的人工资待遇高,里面猫腻大得很,每个省工伤节约资金上百亿,受伤工人请个护工都请不起还有不能报销的自费药。生活非常艰辛。 首先是侥幸心理作怪,认为自己单位不会出现工伤。 其次是减轻企业负担,不花冤枉钱。 最后是自食其果,悔不当初。 总之是无视法律,或者有恃无恐。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关于企业侥幸心理 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发生工伤事故,所以,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 二、关于减轻企业负担 保险费远远低于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各项赔偿费用,在抛弃侥幸心理的前提下,无论对企业还是职工而言,都是利己利他的最佳选择。 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关于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后果 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如果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以上二的相关费用都要由企业负担,此不赘述,不言自明。 另外,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第一,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此,认定工伤事故或者视同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工伤待遇责任。 第二,用人单位怕承担安全责任,领导受到经济考核、降职或者免职等处分。安全事故,国有企业领导负有领导责任,上级单位有处分、处罚制度。 第三,用人单位怕社保提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增加工伤保险缴费成本。工伤保险缴费实行行业基准和浮动费率制度。社保部门在用人单位行业基准费率基准费率基础上,根据其工伤保险支缴情况(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金额和工伤保险缴费金额的比率)、工伤发生率、一至四级伤残人数和因工死亡人数等信息,核定下一年度缴费费率。 第四,申报程序和资料准备,用人单位怕麻烦。 尽管单位发生工伤,大部分费用由社保支付,为什么单位不愿申报,原因如下:一是申报工伤,有关部门就知道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就会成立调查组驻厂调查,单位必须配合调查,如单位管理不到位,除了停产整顿,经济处罚少不了。二是申报程序复杂繁琐。先劳动关系确认,再伤残鉴定,双方无异后才能申报工伤。三是如果工伤程度不大,单位莫不如自己掏钱一次性解决,即使上报社保,费人费力不说,公司也要支付一部分费用,一分钱不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所以发生工伤,单位不愿申报,重伤或死亡另当别论了! 感谢邀请。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大多数企业是不愿意申报工伤保险的,这也是工伤保险的尴尬之处。国有企业报工伤以后等同于企业出了工伤事故,这个对企业各级职工而言都是不好的,主要体现在利益上,安全考核指标达不了标,第二年的工资都会受到影响。民营企业如果上报工伤对企业的业绩也是有影响的,如果工伤过多或者数额过大,对企业的经营都会产生影响,谁愿意同一个正常有事故的企业签订合同呢?而且政府考核也很厉害,保险赔付的还不够因安全事故交政府罚款的。所以虽然有工伤保险,但是职工出了工伤以后,真正报工伤的很少,更有严重的有个别企业出了死亡事故都敢私了,不报。这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你这个问题的关键,企业有没有给你买了工伤保险。大部分企业在试用期没有买保险,那出了工伤如何去走工伤程序。肯定是私下解决。如果员工不懂这些,压低赔偿。找员工问题,拖着处理。因为企业要全全负责,只能减少损失。如果请了律师,那工伤应该是比较严重,可以达到定级的情况。有意外险的企业就走意外险程序,自然补偿不多。企业也不愿弥补差额部分。 如果企业给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企业一般会主动申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机构支付。如果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企业不会主动申报工伤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承担。 我是律师,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