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该通知涉及L3和L4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准入管理。 其中提到,工信部和公安部可遴选符合条件的汽车,开展准入试点。 通过准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可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区域内上路通行。 相关政策实施后,想要上路的L3和L4级别自动驾驶车辆,需提前公布车型。 这项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 今年9月,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出席2022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 他在会上透露,接下来的试点工作,将支持L3级以上智能网联汽车上路。 同步推进的,还有法规政策完善、技术标准制定、产业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