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着他的枣红色的雪佛兰科鲁兹在某高校看完女友后,心情愉悦地回家。 药家鑫是西安本地人,家庭还算殷实,日子过得挺好。 其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是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已经退休。 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药家鑫自小学习优异,各方面表现都不错,马上面临毕业。 大学期间谈女朋友很正常,药家鑫也不例外。 如果没有当晚突发事件,药家鑫和众多普通人一样,将开启五彩斑斓的幸福生活。 然而命运的转折点总会在某一时刻毫无征兆地不期而遇。深夜闯祸 风花雪月后的药家鑫一路疾驶,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 药家鑫的心咯噔一下,急忙下车查看,夜深人静。 张妙倒在地上呻吟,后脑勺倒地之后轻微撞击磕伤,左腿部位有骨折。 伤势不是太严重,然而药家鑫的大脑突然紧绷异常,一个罪恶的年头瞬间冲出。 他要让对方彻底地完蛋,不再知道他的车牌号(当时张妙正扭头试图记住他的车牌号)。 夜深人静,风黑夜高,路灯光线迷离,秋风摇曳。 药家鑫下车时,副驾驶一个包被他顺势带下,父母亲在他平常的生活教育中经常教导:自己贵重的物品一定随身携带。 包里有一把中午刚从超市里买的单刃切肉刀。 仅仅几秒内,他就抽出尖刀疯狂地向张妙胸部、腹部、背部…捅杀过去。 连续八刀,可怜的张妙连呼救的声音都没来及发出就在血泊之中晕了过去。 随即药家鑫驾车扬长而去。 由于一连串的疯狂举动让他内心异常紧张和恐惧,慌不择路。 车子在距离事故发生现场不远的地方又撞上了一对情侣,造成对方轻伤,周围群众堵截并报警。 亡命挣扎的药家鑫已经浑然不顾后果,疯狂逃窜,但最终被群众抓获,随即交警带走。 由于情侣只是被剐蹭,药家鑫做了简单的笔录,被释放。审查 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旁边还有 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 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受害人躺在距离路面一、两米处,电动车倒地,身上被锐器多处捅伤,现场有汽车刹车痕迹… 很快公安机关得出结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后,杀人灭口的极度恶劣事件。 10月21日凌晨3时,经受害者家属辨认,警方确定遇害者身份。 26岁的妇女张妙,系长安区兴隆街办宫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会关系简单,生前未和任何人结怨。 警方摸排走访群众580余人次,汽车修理厂40余家,车辆500余台次。 最后锁定了枣红色雪弗莱科鲁兹小车,与群众当晚报案小车一致,车头被撞了一个篮球大的坑。 2010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必须严惩 29岁的男子王辉是张妙的丈夫。 据王辉自从妻子遇难,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 "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 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 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 。" 让王辉觉得纠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 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 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四刀。 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 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 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张辉通过各个渠道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情节恶劣严重,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不在乎赔偿数额,只有一个要求,判处他死刑…。 " 王辉喃喃自语,逢人就讲,这位即将而立之年的汉子对妻子以这种方式离开,悲痛欲绝。 "她本可以被抢救过来啊 ……"社会关注 随即"药家鑫事件"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人们纷纷谴责这个只有21岁的大学生,什么样的年头促使他如此穷凶极恶。 群众呼声是一致:必须 死刑,绝不姑息养奸,这种视人命如草菅的人如果活在社会是多么可怕一件事情。 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路钢辩称为激情杀人。 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 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 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许涛表示,关于民事赔偿,两家仍未达成协议,庭审中,本案原告当庭向法官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许涛也曾表示,张妙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很难接受。 药家鑫的同学联名请愿,列举了药家鑫在校优秀的证据。 对于药家鑫如何被判刑引发社会一场焦点争议。 2011年5月来自西安五所高校的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的死刑。 作为联名代表王新教授表达了自己观点: "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 王新说:"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 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在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 判决 2011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决。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争论 药家鑫一案的最终结果符合民意。 然而仍有部分人提出中国司法的不完善:民意倾向在法律最终判决结果上不严谨,药家鑫一案接受500份民意调查,而在其它类似情节严重的案件中,民意调查最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药家鑫一案对于中国司法未来的发展有一定参考意义。 作为民众,我们对药家鑫的行为是极度痛斥,在错误道路上继续泯灭人性一意孤行,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