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中所说的"法"与"妙" 作者:来点君 宋代晃补之在《鸡肋集》中有这样一段话: "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而古今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 这段很有意思,其中的"法"与"妙"之说,到是很能够说明和解释一下当今书坛之争论。 晃补之在这里谈到的"法"与"妙",很清楚地说明了学习书法过程之中的两个阶段性理解。首先是"法"。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书法也是同样的道理。经过无数前人们的努力与发扬光大,书法也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某些规律性东西,我们可以称这些规律为"法"。比如"永字八法"、间架结构、谋篇布局,等等;都成为一定的规则慢慢地流传下来。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方便后人在学习书法过程之中,能够很好地理解和掌握书法的基本书写规律,从而写出比较美观大方的作品出来。 然而,这只是万里长征刚刚进行了第一步而已。对于这个步骤,一般人只要能够勤学苦练,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实现,写出一手漂亮或过得去的书法成品或作品。工整、美观、漂亮、实用,等等,这些形容词语可以用在这里。可是,这些能够算得上书法"艺术品"吗?实际上,有很多这样的书法成品或作品,也仅仅只是能够称之为"书法爱好"罢了。在这里,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一个问题:任何事物如果想要达到"艺术"上的程度,必须经过各种锤炼和认知,使它达到某种"思想"上的独特性,成为世间唯一的"那一个"。 以上这些应该算是晃补之所说的"法",也应该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窍门"。这些"法度"或"窍门",只是我们进入书法或其他事物殿堂的入门法则。如果想要让自己进入真正的"艺术"天堂,那么就需要得到晃补之所说的"妙"。 晃补之在这一点上说的很有意思:"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难道掌握学习书法的"法"或"妙"的都不是"人"吗?事实上,晃补之在此之所以要强调"其妙在人",只是为了突出所有能够成为或被人称作为"艺术作品"的它的本身的独特的属于自身的"艺术性"。这恰好让俗话"手艺好学,一窍难得"成为了很好的注脚。而平时之中,我们也都喜欢说上一句"此物甚好,妙不可言啊!"这里的"妙"大抵便是如此。 那么,此处的"妙"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没有别人所要想象的那样深奥,但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达到!我们现在都已经能够知道,每个人的笔迹都是具有自己的独特性的,这一点也正像古人所说"字如其人",基于此,笔迹也成为判断案件的一个证据。然而,这只是属于"文字"或"笔迹学"上的已知认知,却不能成为"艺术性",更算不上书法艺术所能够称道的"妙"或"道"。这就好像房子一般工程队都能建筑,但如果想要让一幢房子成为"建筑艺术品",却必须经过许多道步骤才能够达成,比如设计理念、建筑用材、施工质量,等等。 如何从基础的"法"进而达到"妙"呢?在这里就必须提到晃补之所强调的"人",毕竟所有"艺术品"的创造者正是人之本身。但晃补之却不认为所有人都能够成为这样的"人",因为事实上的确如他所说:"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最为困难的恰恰在于这一个"独得"。我们现在有许多学习书法的人,大都能够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像晃补之所说的"书工笔吏",日夜苦练,"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然而,正如唐代书法名家李邕所说:"学我者拙,似我者死!"对于前辈的"艺术品"描摹得愈加相像便离艺术殿堂愈加远,因为在模仿的过程之中已经逐渐丢失了"人"之本身。这大概就是晃补之并不看好天下人的缘故吧,所以才在最后加上了这么一句:"古今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 是的,对于艺术而言,越是相像相似相仿越是走向失败。艺术所要求的,是世间的"独一无二"性,这恰好是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的宗旨和原则所在。 但,像现在那些"鬼画符"一样的"独特"的所谓的"书法",能够称其为"艺术"吗?回答是肯定的,并不是!有些人自以为得其"妙",他们往往喜欢用黄庭坚的话来给自己壮胆:"老夫之书,本无法也!"却不知道早已误入歧途,成为了"疯人疯语"矣。这是一种另类的极端,也是需要注意和反对的。 我们来看一看黄庭坚的那段原话: "幼安弟喜作草,求法于老夫。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象,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幼安吾言乎?" 所谓"变法"是要在"观世间万象"之后,然后才可以"未尝一事横于胸中",如此才能"不择笔墨,遇纸则书"。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首先"知法"之后的基础上,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之中有一段话说的比较在理: "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用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具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 黄庭坚的"本无法"乃是建立在曾经"用法"的基础上的,不是无根之木,不是无水之源。正如沈括结语所论:"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能无迹可窥,然后入神。"果然,仍是像前贤所言:"不立规矩不成方圆。"若想要自成"方圆",也还是需要遵守一定的已知的"规矩"的,并非语言上的"胡言乱语",也非书法上的"信手涂鸦",名家之所以这般说,实是谦虚之后的调子。如果你是刚才涉足某行某业者,开始的时候千万不可当作金科玉律,那是一定会"上当"的,必须要在你拥有一定的"基业"之后,方才可以用心深入体悟,方不误你。 所以,艺术上的"法"和"妙",就应该如沈括所说的那样,在开始接触的时候,是一定要讲究此行业中所要遵守的原理的,给自己打下硬实的基础。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在"规矩"里建立"方圆",不死板,不循规,最终如黄庭坚所说那样灵法运用,可以"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从而"自成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