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婚姻登记信息长时间处于各个省区自我管理、自我统计的状态,没有实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导致有些人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其他异性共同生活甚至再次登记结婚。如果不是有心去查询他/她的婚姻登记情况,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现枕边人竟是有妇之夫/有夫之妇。 让各位担心自己被渣的朋友们值得高兴的是,现在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具备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也就是说,在之后,一个人不可能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再次登记结婚,至多只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也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但问题来了,并不是每段恋爱都会走到结婚那一步,在确定恋爱关系前或者正处于热恋当中,你该如何识别对方是不是有配偶的渣男/渣女呢? 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公众一般不可以随意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笔者进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个人无法注册、登录,如果想要获取对方的婚姻信息还得另寻他法。 首先,你可以直接问对方本人,或者对对方的亲友、邻居进行旁敲侧击,获取对方婚姻状况信息。 其次,支付宝也可以帮上忙。具体步骤是: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后,点击左上角,选择定位地点——下拉到"我的证照",点击"添加证照"——点击其中的"结婚证"选项,如果是未婚状态,则会如下图显示"证照缺失登记"页面。 最后,获取对方婚姻信息最权威的方法,当然是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了。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几种情形,可以申请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 (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换言之,要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他人婚姻登记信息,我们可以选择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在你打算起诉对方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第二,在利用目的合理正当的情况下,单位、组织和个人也可以申请查询他人婚姻登记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负有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进行保密的义务,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的最后,希望每个小可爱都能遇到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他/她,愿善良不被辜负! 普法小能手,说法您能懂。欢迎关注,每天学点法律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