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绥阳警方和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8月8日16名"驴友"擅自进入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主要组织者冯某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余登利表示:"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第27条和第34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域的,要给予3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对于此次事件的主要组织者冯某,我们决定给予顶格处罚。 处罚决定已于8月12日下午送达,其余15名‘驴友’的处罚决定书会随后相继送达。"8月8日,16名"驴友"避开保护区卡口进入贵州宽阔水国家自然保护区。当天夜里突降暴雨、山洪暴发,加之手机无信号,"驴友"被困大地缝中。当地政府闻讯立即组织公安、消防、应急、武装、卫健等部门370多名救援人员历时10个多小时搜救,16名被困"驴友"成功获救。 16名"驴友"避开保护区卡口进入贵州宽阔水国家自然保护区,请注意,这是逃票,很多景区是免费的,但也要凭身份证领门票,参观时要遵守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以后该实行,驴行申报审批制,申报了的,批准了的,实行有限免费救援,未申报的,所有救援费用,全部被救援者承担。另外,救援是否出动,以及出动规模,均应该有救援单位决定,不以被救者是否请求为条件。就是说,把你抓出来,也可以视为救援,并收取费用。对于未申报,造成救援人员死伤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这次搜救的蓝天救援队是家民间的公益性质的救援机构,原先是不收费的,现在提倡有偿收费,他们才收取车费和食住补贴,队员仍是无偿援助。但就算这样,家属在得知找到失联人员后,便把500车费降为200. 这些所谓的"驴友"大部分都是城市里吃饱了没事干,养的白白胖胖想去体验一下大自然的老爷们。 有一些老爷们,因为走过的野山多了,就自信心爆棚了,总想在配偶面前秀存在感,带着异性就往危险的路径冲。 你们能指望他们这些半吊子,在极端困境下互帮互助,慷慨解囊,不存在的好么? 看看现场的照片,这种山路,倾角过大,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是要悬挂安全绳的,大部分老爷"驴友"安全绳是个什么东西,都不一定知道。 不过也不能怪他们,我们专业做踏勘的时候,虽然安全培训也要求佩戴安全绳,但公司因为成本考虑,从来没有给员工配过野外作业防护用品,最多给你带个蛇药,就算仁至义尽了。 在人类早就远离大自然,适应城市生活后,类似这种山体的坚硬岩石表面,如果徒步前行10公里,脚早就肿成猪蹄了,在这种情况下,又遇到突发受伤的情况,人性自私的一面会被无限放大。 不要搞免费救援 ,事情马上就改善。 被救的甲方,救人的乙方,明码标价,愿打愿挨。 只要驴友求救 ,先付上门费,费用根据到达难度计算。荒山野岭,悬崖峭壁加钱,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上门费5000起,否则请他们市场上去随便请,看看多少人肯卖命。 到达后,先缴费。身边没钱也没关系的,按个手印或者拍摄口头表达同意缴费和接受救助风险录像即可。用的每样东西都和泰山华山一样在原价上加运输费管理费,救助结束进行核算。 队员出事情,被救助驴友必须赔偿,价格预先约定。 谈不拢,救助队员马上就走。 这帮人根本不配称驴友,都是惯的。 再往前翻9年,为营救复旦大学18名驴友,担任开路任务的张宁海因为雨天湿滑,不慎掉落悬崖坠亡,年仅23岁、当时舆论有指责驴友的,也有认为警察拿了这份钱,纵然牺牲也是天经地义的,不能责怪被救援者。是的,参与救援是职责所在。 但是,让我说句真心话,我也是警察,我们也有家庭,我们也是人,其他搜救人员也是人,我们也不想死。稍有训练的蓝天队员都会在救援时候遇险牺牲,何况没有任何训练过得警察。 我非常希望有偿搜救尽快铺开实行,最好就是警方能和专业的民间搜救机构进行合作。你是通过非正常渠道登山冒险,那如果遇险不应该免费动员公共资源承担。想要直升机,可以,先掏钱。无论是担架,无人机,车费,都进行合理性收费。 关于这件事,大家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搜。反正这件事当时议论的沸沸扬扬,众说纷纭,一地鸡毛。甚至还因为复旦大学校园论坛内学生们忙着讨论如何控制媒体,如何危机公关的言论,导致这次事件上升到整个复旦大学。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些驴友有的已经出国留学,有的已经成家,而那位民警,一直留在了24岁。 我不是对驴友这个群体有偏见,而是出事的那些驴友们,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没有户外运动能力的。祖国有着大好河山,平时出去看看大好河山,拍拍照,打打卡,那是旅行,但是不叫户外。户外是需要装备,经验,危机预案,体能,物资,户外生存能力等多种技能要同时拥有的。 可是纵观那些出事的驴友们,事后大概率发现他们并不具备这些能力或者素质,只是用的旅行的心态去参加的户外运动。 本事件详细经过里有这两点值得注意的。第一点就是救援队找到驴友们的时候,几位女驴友强烈要求直升机救援,说多少钱都出,然后救援队说可能需要10到20万,这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了。这说明,这次遇险的驴友,其实对救援成本没有概念。也不知道他们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反正出事了,我能叫救援队。你们来了,就得负责把我们就出来。 现在11年过去了,这些人还在。大家找一找,还是有人再说,要是没有驴友,救援队就会失业。所以他们救人,是应该的。 大哥,蓝天救援队,是公益组织,公益组织啊,公益的啊。救援一次,冒着生命危险不说,付出那么多成本,分文不取啊。 往往人的自私性就在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个在这些驴友身上体现的淋淋尽致。 如果他们没有得救,没有救援队的奉献,那么这会他们有闲情逸致在这烧水泡茶吗?估计他们这会应该在祈祷上天自己能活下去,祈祷救援队赶紧来就他们,祈祷自己可以平安无事。 但是他们很幸运,被救援人员救了上来,上来之后,自己的一切烦恼没了,担心消失了,然后恢复了自我的平静。 但是他们没有想过,因为你们有的人在为你们拼命,在为你们冒险,在为你们付出。 我觉得救援队不应该提供免费的义务的救援了。因为驴友的行为属于已知风险自愿参加并且作为成年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救人可以,需要被救人员提供全额的费用支出承担。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医院也是救死扶伤,救护车也是救人,但是你需要提供费用,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驴友也是,必须这块明确起来,相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利益关联部分协商最初方案。 可以先救人后付款。但是如果不付款就纳入黑名单,和失信人员享受等同待遇。 最好是计算一下大概遇险一次要花多少钱,有时候高额的救援金摆在那里,钱比你说一万句劝的话要有用。同时对不顾警告,擅入危险区域的,营救后应该拘留罚款,追究责任。 最后,那18名被救的复旦学子,已经娶妻生子,有了自己的人生,而我的同行已经牺牲了11年。希望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所有关心你的人,冒险一定要三思。没有任何经验,不整理好装备,不路线规划,不定位准确,没有向导没有领队,脑袋一拍去爬山去闯沙漠,那不是探险,是在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