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童彤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青海12省(区、市)共计14个地区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关于"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等要求进一步落实。 根据《通知》附件发布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试点任务包括培育信用品牌、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创新应用场景、促进信用消费、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内容。 通过梳理试点地区名单发现,各试点地区对试点任务有所重叠,但又各有侧重,其宗旨是凸显试点地区所在区域的发展优势,利好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比如,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黄浦区均负责试点"培育信用品牌"任务,具体要建立信用品牌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品牌化、明星级的信用应用产品与服务。这与大连和黄浦地区本就是各自区域内文化旅游消费集中地关系密切,且地区内依靠文旅消费品牌多的特点,有着培育信用品牌的天然土壤。 再比如,在创新应用场景方面,四川乐山峨眉山市、重庆市铜梁区以及山东威海荣成市,将通过建立完善支持创新信用应用场景相关政策和保障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三地坐拥优质文化旅游消费资源,拓展新的文旅消费应用场景潜力巨大。 此外,重庆武隆区、山东日照市将肩负"促进信用消费"试点任务,建立促进信用消费相关政策,推动信用消费产品和服务落地实施。 "扩大和鼓励信用消费本身对于扩大消费市场规模而言大有裨益。"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彭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商品经济通过交易规模的增加累积财富一样,信用经济通过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转移,且按照经济发展历程看,信用经济的交易量远大于传统的商品交易量。在他看来,在关联度极高的文化旅游消费领域推动信用经济应用,将对消费规模的增加带来推动作用。 另据记者了解,此次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为期一年,旨在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与作用,进一步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的实施夯实基础,为推动行业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