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庄子》的解释,迄今逾八百种之多,但在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式的解释,那就是郭象的《庄子注》和成玄英的《庄子疏》,以至于只要谈到庄子,就一定会联想到郭象和成玄英,在原创者与解释者之间建立起了某种自然联系。郭、成二人的解释之所以有此地位,原因在于这二人对原点典精神的吃透,以及他们有个特殊的解释背景和方法。在某种角度来说,后者甚于前者。我们或许不能冒昧地说古往今来的贤达对《庄子》精神吃不透,但能够说因为方法和解释背景的不同会对解释对象形成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原著的细微与值得玩味之处。一种合理的(暂且不说好的)方法会由此开出新的天地,这新的天地或者是原典所寓涵、所寄寓,而没有展现开的;或者是原典所未有,而解释者借以创造和开示出的,必要时甚至故意地误解(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这种情形)。无论在这两种当中的哪种情况,对后来者来说,都是需要从新解释的,即解释解释者。不过,本文并不打算从事这个任务,而是欲从解释者的解说中看出其真实用意并剥开那个境界,再从中看透那个时代的精神所向。所以,我的任务与解释解释者搭边,而不是全部。 一适性自由 在上述意义上,郭象与成玄英的观点相差不大,但再往前走,就同途而殊归了。郭象的自由观念基本上停留在庄子定乎内外之分上。他主张内我而外物,自得与自是,不越分以相倾,也即是说,向内自我肯定,自我满足,以尽己之天分为极致,所谓各以得性为至,自尽为极也。〔17〕尽管郭象也推崇超于性分的无待之人,但对于每个个体来说,那是力所不及的。成玄英则不局限于此,他既主张人人自得,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自由拿到手,又主张自由不限于性分之极,而认定自由的空间无限大,人人都应当争取最大限度的自由。性分之极的自由之所以有限量,那是因为这种自由立足于某种给予,是自然天赋的本分。超越性分,才是成玄英所欲以表明的,观自然妙理,不助其性分。〔18〕故他在谈到《逍遥游》中鱼化为鲲、展翼南图时,就不认为这是尽其性分,而是欲表向明背暗,舍滞求进,故举南北鸟鱼以为示为道之迳耳。如此来看,当他说逍遥适性,乐在其中时,就另有玄音。如果留意于已得之乐,就是自陷于有限,未尽逍遥之妙致。如何才能超越有限,趋向无限?答案是为道。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不是一次性得到的,充分的自由不是那种自足的东西,而是一个追求的过程。 当我们说自由是适性逍遥时,那么这种自由是没有选择的自由。当我们说自由是奔向的自由时,那么这种自由是有选择的自由。之所以说是没有选择的自由,是因为这种自由以满足人的天然本性为目的,它没有特别的意向性。当然不是说这与动物性无差别。自由这个概念只能适用于人的情形,无主体性,或无自我做决定的能力,就不能说有自由。而只有人才能有此主体性和能力。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说这样的自由中没有精神的自由,只能说这样的自由有限量。之所以说是有选择的自由,是因为这个自由中具有理性,具有明确的意向性。知道自己所奔向的为何,对行为的后果具有预期性,不管是否最终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却甘愿为这个目的而付出。成玄英的自由观就由这样两个方面合构而成。适性表明自由毕竟是个人的事,每个人的天然的自由的满足不必要与他人协调,没有一种全社会的共同的自由。奔向则表明为了获得最大的自由,而要走出性分的限定,朝着一个预定的方向努力。这种二元结构,达到了中和的效果,取两端之长而用之,即始终把自由看成个体的事,又不致于像六朝名士那样放狂自得,只要放纵就能得到自由,而把自由看成一个终身所不懈追求的目标。或许成玄英自己并没有清楚意识到这样的意图和效果,他只是按自己的本能去做。然而,庄子和郭象留下来的精神资源和他自己的宗教立场,决定了这样做就是一种意图。 二道理自然 自然,这是郭象和成玄英都着力解释的概念,不过他们远远不是从字面上去解释,实际上他们是在述说,借这个词述说自己的观点。所以,在两个人的述说中,除了这个概念本身的歧义性质,还会看到两人相去甚远,其中隐藏着哲学观念上的重大分歧。这种分歧首先表现在本体论上,其次,也表现在对自由的合理性论证方面。 在老庄那里,自然表达的是一个自主性的自我完成的过程,即自己成为这个样子的。自然既不是对象,也不表现为本体,它是本体实现自己合目的性运动的形式。道之所以要法自然,是因为道就是按照自然而然的形式来运转这个世界的,是道最合理的体现。在郭象那里,自然同样表达的是这样一种形式,他说:‘夫趣之所以异,岂知异而异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者,不为也。〔25〕又如: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26〕但郭象在哲学上的贡献恰恰在于他从老庄一脉贯之的理解中开出了一个新的境地。自然既然表明自我实现,那么它就是自己肯定自己,自己成就自己,也就是自是、自能、自尔、自正与自为,从而任何一种现象之所以成为这个现象的原因,也即所以然,不在现象之外,而在它本身。现象作为存在者,其意义存在不在它之外,意义存在不能独立而存,它需要一个作为担当的存在者,如同实质不能单独而存一样。对个别现象来说是如此,对一切现象的总和来说也是如此,如果把天地当作一切现象的总汇,把道看成天地的实质和依凭,那么道不是一个抽象的原则,独立自存在天地之外,而是自始至终都在其过程中,天地之为天地,在于它有自己存在的依据,且这个依据就在自身;道之为道,在于它不是在它所依傍的对象之外凭空树立规则与道路,而在于它在天地的过程当中,使天地由此达彼,也就是是其所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郭象否定王弼的无,认为无不能生有,而有自有,这也是有意误解。他不是不懂王弼所说的无并不是空无,而是反对王弼在有之外寻求抽象本质的支持。有自有不只是有自己产生的问题,而且是有的实质、根据就在自身。所以,郭象是非本质主义的,他的自然论是一种显明的存有论,既没有个别的本质存在于现象之外,也没有普遍的抽象本质存在。 成玄英则顺这王弼的思路来解释自然。王弼认定有一个物之极、万物之宗的存在,即所有现象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本质的东西存在。这个本质的东西与具体的现象既有生成的关系,又有个体现的关系,但它从不落为具体,因为它的存在形式总会是抽象的,王弼以一个无字来描述它,因为任何的有都会落入有限的窠,而作为普遍本质的无是绝对无限的。同样,王弼既把自然理解为自然而然的过程,也把它解释为对象化的普遍抽象本质,所谓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词也。〔27〕成玄英也是把自然解释为自然过程,他说:盈虚聚散,生死穷通,物理自然,不得不尔,岂有是非臧否其间哉!但他更倾向于把自然理解为造物之主:大块者,造物之名,亦自然之称也。言自然之理通生万物,不知所以然而然。〔28〕如此看来,自然就不单纯是造物者,而且也以不知所以然而然的方式体现了造物的过程,作为普遍本质,它不再表现为静态、抽象与无生命,而是生动活泼的。在上述意义上,自然理所当然地就是道、理。在道教的几乎所有的经典文献中,道、理都被作为最高的本质和最后的根源做了论证,也就是在抽象性方面做了穷尽性的论述,它简直就是一切现象的之所以产生和发生的本体,离开了这个本体,不仅现象不能表现出应有的秩序与和谐,也没有目的,从而没有存在意义。可是,现象之所以存在,它们一定具有这样的秩序、和谐、目的和意义,在道教所有描绘的宇宙结构图中,都清楚地表明这一点,而且现象的运动也无例外地进入似规定的合目的性。〔29〕如果没有一个超现象的本体的临在,决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进一步说,没有这个本体的预先存在,现象便不可能发生。理所当然,道教理论家将本体论证与认知论联系起来,相信理智是一个通往本体认知的方便之门,虽然理智不能真正地完成对本体的把握。在上述意义上,成玄英所代表的道教对本体问题的理解,乃是一种本质主义的。 可是,道教虽有本质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一面,却从来就没有纯粹过。首先,我们知道,理性的纯粹在于本体被完全地与现象对置起来,并绝对地抽象化,现象不过是其体现而已。而在这里看到的是,作为本质与理性的道与理,它不仅体现,也生成。生成意味着本体与现象之间有着割不开的联系,顺着现象之藤,就能追寻出本原也即本体来,所谓能达至道之原,通自然之本。〔30〕其次,当自然与道、理等同起来时,就潜在了本体与现象、造物者与被造物之间的绝对合同关系,在运动中两者滚动成一体般地实现了自我。自我肯定与自我实现(自是、自得)不是现象或本体的任一单方面,而是本体和现象的共同实现。郭象正是从这个方面发展了存有的学说。其三,以上两个倾向由此引发了以主体性为基本特征的生命问题的追问,从而自然、道与理无不与主体性有关,如成玄英所说:以自然之正理,正苍生之性命,故言正也。物各自得,故言不失也。自然者,即我之自然,性命亦我之性命,岂远哉!〔31〕道、理不仅普遍存在于外,又内在于己,对这个本体的所有证明都最后落实到对自己生命实质的证悟。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成玄英并没有沿着王弼的路向走到底,而是巧妙地将郭象的那种存有的观念融进去了,既是本质主义的,又是非本质主义的。在道教生命哲学的形成过程中,成玄英的思想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如前所述,得真理亦即得道就意味着得到自由,这是成玄英一个坚定的信念,从而当他把自然看作道时,那么也就意味着得自然就能得到自由。可是,道、理与自然作为外在的客观必然性时,其本身表示的不是自由,而是对自由的限制和约束,康德将自由与自然对置起来,不仅由于他看到二者的不可调和性质,还在于他对人理智的能力抱怀疑态度,他只相信人有意志的自由,即我们愿意按照理性的要求做什么的自由,如追求道德的至尚性,但人不能有把握超越的自由之体(物自体),或者说认识现象世界的本质的能力。由于康德采用了理性的方法来考察认识能力,对理性是否具有最终解决认识问题能力表示了怀疑,应当说,这具有相当的合理性。要不然,非理性主义如何出现了?道教的理性之不纯粹,也为其解决宗教实践方面的问题提供除理性之外的另一个途径,这就是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体悟、了悟、神鉴、玄览、顿超等等方式。这些方式有相当的理性认知的基础,但光靠理性决不能把握自由之体。如此,道教从不怀疑人有把握自由之体的能力,而且坚信这是解脱自己、获得完全的自由的最有效途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道教才反复申述得道的重要性,也就是不把自由与必然对立起来,认为必然是得到自由的必要前提。这是否表明道教追求的是有限制的自由呢?这也未然。庄子追求无待,成玄英追求绝待,都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只是他们把最高的必然与个体的无限量的自由结合起来了,相信最高的必然能够给个人带来彻底的自由。如成玄英所说:夫得造化之深根,自然之妙本,而穷理尽性者,世间万物,何得止而控驭焉!故当独往独来,出没自在,乘正御辩,于何待焉!〔3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玄英才强调了庄子的顺自然,圣人形同枯木,心若死灰,本迹一时,动寂俱妙,凝照潜通,虚怀利物。〔33〕顺万物之自然实际是顺自然之妙理。〔34〕因为至理无塞,所以要顺,而顺就是无累,无累于物。无累于物,才能同顺玄理。 在自由与自然关系上,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关系,即自由合乎天地之理和人的本性,这就是自由的自然合理性。说自由逍遥是适性,等于说渴望充分自由是人的本性,所谓自然者,性也;〔35〕而说自由与自然必然性是一致的,即自在与自为的一致,就等于自然必然性认同了人的自由要求。这个问题最后归结到人天关系上了,人的本性体现了天的本性,说自然即我之自然正是喻明这个道理,成玄英还进一步解释道:夫人伦物理,莫不自然;爱及自然也,是以人天不二,万物混同。〔36〕这样的一种观念除了有自然主义的认知论基础外,还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任何一种观念,只要它是成立的,并且能够得到人们的共同认可,合理性是不能不考虑的。在西方,合理性表明的是合情理、合常识、公正、应当等。那么,这种合理性其实是一个人文的概念,含有大家共同认可的意思。在中国,合理性也有合道理的意思,但有人理与天理的区别,在两者之间权其衡,天理胜于人理。当人们说某某事合乎人理时,意味合乎人的情理,而人的情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来自哪里,回答是天理。所以,一种学说或观念,都要设法在自然必然性上找寻合理性,合乎自然性的就一定合乎人性。这一点,任何一种本土资源的文化传统概莫能外。可以说,这里存在着价值预设。再追问下去,则显露出某种心理联系,存在着心理依赖感,即把属人的东西归宗于属天的东西,只有在自然性上找到了依据,才能心安理得。 再来看郭象和成玄英都讲求的独化。郭象的独化说建立在其性分观念基础上,从万物自性俱足,引出万物无待自化。自化是自己造就、变现自己,本质、实质皆在自身,没有外在的东西可以加于其上,所谓百化自化而神明不夺,〔37〕明物物者,无物而物自物耳。物自物耳,故冥也。〔38〕由此,郭象的自由是来源自性的自由,是自己给予自己的,只要将自性发挥到极致,就能得到充足的自由。而成玄英则不然,尽管他也讲绝待独化,但他所讲的独化要求对最高的本质的依持,故而,他所说的绝待是绝于物,而不是绝于道,即除了道,什么都可以抛弃。如此意义上的独化,就是依道而独化。所以,未体独化,不能忘物也。〔39〕这样的独化,也叫神化:直致任物,己挫损,况资大道,神化无为,三月而成,何怪之有!〔40〕能够神化亦即独化的,必定属于那掌握了宇宙本质的人物,能物于物者,圣人也。圣人冥同万境,故与物无彼我之际畔。〔41〕 三境界 如果说自由是一个价值取向、一个追求的话,而自然是表明它的合理性,那么境界就是其预期达到的目的。它为自由提供了空间的大小、程度、层面、方式,规定着自由的性质。关于境界,各家有不同的说法。〔42〕为了避免主观上的臆断,我们还是将问题还原到历史陈述本身,从这中间找出回答。 境界,在其基本的意义上来看,就是某种际界、境地,佛道教对此没有多大的分歧,而且它所反映的基本事实是理智所面对的那个客观现象世界。成玄英说:夫知必对境,非境不当。境既生灭不定,知亦待夺无常。唯当境知两忘,能所双绝者,方能无可无不可,然后无患也已。〔43〕知指有认知能力的理智,能指理智的能力;境指理智认知的对象,所指理智的能力欲施展的场所。这是说,认知对象的不确定性,招致了认知活动及其结果的不可靠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只能是超越这两者本身,既不有赖于现象,也不满足这相对的、将有变的理智与知识。在这个意义上,境界不是个主观的问题,而是存在于主观之外的对象。只是俗人看不出这种对象与主体的不确定与不真实性,只有玄悟之人能够知万境虚幻,能够心境两空,物我双幻。〔44〕然而,主观与客观的对应性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离了主观,客观便没有了它自身,因为它得不到肯定,没有进入对象范围的存在只能是无意义的。同样,超越这两者的生命冲动,又预演了重构两者新型关系的可能性。 这新型关系,就是所要追求的境界。世俗的对象界无须追索就能得到,如同睁开眼睛就看到,伸出手就能触到,周围的现象界对于人来说,似乎是有使用价值而无价值一样,它现成地摆在人的面前,人会使用它,却不会满足它。改变世界是一回事,不改变它,而另外构造一个世界,则是另一回事。成玄英所追求的正是这另一回事。他所说的六合以内为现象界,六合以内,谓苍生所禀之性分。夫云云取舍,皆起妄情,寻责根源,并同虚有。〔45〕六合以外则是超现象界,六合之外,谓众生性分之表,重玄至道之乡也。夫玄宗罔象,出四句之端;妙理希夷,超六合之外。既非神口所辩,所以存而不论也。〔46〕六合即上下四方的空间,超六合之外虽在六合空间之外,它表示的仍然是空间观念,只是这个空间不是现实可感的,它是超越的结果,是超越者所寄寓的世界。你可以说这个空间是想象的,是非现实的,却不可以说它是不真实的,在成玄英看来,它比现实更真实,反倒是现实的现象界不真实。这里存在一个现实与真实的差异。按照习惯思维,我们说只有现实的才是真实的,之所以是真实的,在于它是感觉和理智所能够把握的。这实际上是以现实性来界定真实性,但问题是真实性的论域远远大于现实性。我们能够接触到的现实性非常有限,而存在的真实性则是无限的,我们只能说现实性是已经证实了的真实性,因为我们总是依据经验和实践来证实,对于未被证实的真实,至多我们只能说存而不论,不可以说它不真实。当然,成玄英所孜孜追求的重玄至道之乡,其本身不是可以证实的,在世俗与超世俗之间永远存在着断裂,如果欲以世俗的观点来证实超世俗世界,只是徒劳。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他的描述来了解这个世界。因为描述寄寓了描述者的想象与意图,能够表现出某些特征,尽管描述者总是把描述对象说得极其隐晦不明。对于这个超越的境界,成玄英还有多种说法,如重玄之域:三绝之外,道之根本,所谓重玄之域,众妙之门,意亦难得而差言之矣。〔47〕又如重妙之境:既残三王,又毁五帝,遽庐咸尽,刍狗不陈,忘筌忘蹄,物我冥极,然后始可与论重妙之境,议道德之遐也。〔48〕再如自然之境:天均者,自然均平之理也。夫达道之人,虚怀不执,故能和是于无是,同非于无非,所以息智乎均平之乡,休心乎自然之境也。〔49〕这些说法表达的是同一个境界,即超于现实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乃是无限域。无限,在于对有限的超越,突破任何的限制和界定,从而没有是非困惑,没有贵贱等份,人人按照?约旱谋灸芩敢獾姆绞缴睢饧词潜掀渲丈非蟮亩韵螅腔竦媒馔训娜说淖杂芍纭魑韵蠡说木辰纾筒淮看馐且桓鲆庖寤蚓裥缘模浅降木袼杂哪歉隹凸凼澜纾瞧浒捕僦运皇窍质档目占洌哂锌占湫浴牵辰缢溆锌凸坌裕词侵鞴鄄斡氲慕峁侵鞴凼澜绾涂凸凼澜绻餐钩闪怂肟酥鞴劬窕疃阄薹私饩辰缥巍谡飧鲆庖迳纤稻辰缡侵骺汀烊撕弦唬幸欢牡览怼牵弦槐旧聿皇蔷辰纾侵骺汀烊撕弦换岵鼍辰缋矗皇呛弦坏幕疃墙峁坏魑桓鼋峁氏殖隼矗褪且桓鍪澜纾桓鼍车兀胗牙枷壬档摹疤斓鼐辰纭奔创恕怯捎诰辰缬姓庋男灾剩识尚怠胺凑招脑矗醇谰场保琜50〕即境界从内心浮现。 郭象提出了玄冥之境,又称绝冥之境,与他的性分说相关,他主张从个体与自性来看待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以物观物,等差无限;以内观物,物无差别。所以,他主张内我而外物,即从我自身看待,而不应与物同波,从等差的物看待。只要将性分发挥到极至,就能体玄极妙,会通万物之性,也即玄同彼我,冥灭内外,达到天地万物为一体。他举例说:夫尧实冥矣,其迹则尧也。自迹观冥,内外异域,未足怪也。世徒见尧之为尧,岂识其冥哉!〔57〕世人只知尧是为帝之尧,这是从迹上看;却不知尧的内心世界早已冥寂玄同,看待世事无等差,此是从所以迹上看。这无疑是一个天地境界。成玄英也把道的境界称作玄冥之境,但异其趣。他所说的境界有一个普遍本质作基础,而且它是超世俗的宗教境界。郭象不承认普遍本质,而本质就在自身存在中。从而他的境界乃是自性定分所见的那个世界,乃是一个具有天地关怀的非宗教境界。 海德格尔的澄明之境的说法,对我们理解郭象和成玄英的境界说提供了一个相关性说明。在澄明之境里,我们在追问现象之际也从现象中学习,让现象(事情本身)对我们有所道说。也就是使现象以某种自明性向我们显示,成为无遮蔽的东西,所以澄明就意味着无蔽。它是一切在场者与不在场者的敞开之境,允许给予、接纳和自明性保持其自身并且在其中运动,故而,又叫作自由之境。但是,海德格尔说:追问无蔽本身,并不是追问真理。〔58〕因为真理只是在正确性和可靠性上使用的,而没有涉及无蔽。而无蔽则表明的是在场性之澄明,即澄明允许了真理的可能性,真理本身却不是澄明。真理只是表明被揭示,从晦蔽状态中取出来而让人在无蔽状态(揭示状态)中来看。〔59〕在成玄英那里,只是因为得到了真理,才得以进入那澄明而无蔽的自由之境,自由之境与真理就是同一存在的两面,真理是作为本体的现身与显现,自由之境则是这个本体的现身与显现的场域。与海德格尔主张真理只可能在主体中不同的是,成玄英主张真理既在本心上显现,但并不随主体一道浮沉,它的普遍有效性既在主体自身,又在主体之外。 注释: 〔1〕《玄珠录》 〔2〕《服气精义论》 〔3〕《庄子注》: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无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 〔4〕《庄子疏》:逍遥,自得之称。 〔5〕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注。 〔6〕汤之问棘也是已疏。 〔7〕〈在宥〉恐天下之迁其德疏。 〔8〕〈达生〉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疏。 〔9〕〈箧〉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疏。 〔10〕见刘笑敢《两种自由的追求?庄子与萨特》,台湾正中书局;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自由境界说》,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颜世安《庄子评传?游世思想》,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齐物论〉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无师乎?疏 〔13〕同上言未始有常疏。 〔14〕〈天地〉行于万物者,道也疏。 〔15〕〈齐物论〉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疏。 〔16〕〈逍遥游〉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疏。 〔17〕同上此小大之辩也注。 〔18〕〈在宥〉故圣人观于天而不助疏。 〔19〕〈齐物论〉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疏。 〔20〕同上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疏。 〔21〕〈大宗师〉昧者不知也疏。 〔22〕〈齐物论〉辩也者,有不辩也疏 〔23〕〈在宥〉无问其名,无窥其情,物固自生疏。 〔24〕〈齐物论〉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疏。 〔25〕〈逍遥游〉之二虫又何如注。 〔26〕同上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注。 〔27〕〈〈老子注〉〉 〔28〕〈齐物论〉夫大块噫气,起名为风疏。 〔29〕蒙培元先生在《心灵超越与境界》中认为:自然是个非目的性概念。‘自然’者,自然而然,没有任何意志和目的之意,这是它的本来意义。 〔30〕〈达生〉以通乎物之所造疏 〔31〕〈骈拇〉彼正正者,不失性命之情疏。 〔32〕〈达生〉夫得是而穷之者,物焉得而止焉疏。 〔33〕〈逍遥游〉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疏。 〔34〕〈刻意〉去知与故,循天之理疏。 〔35〕〈山木〉人之不能有天,性也疏。 〔36〕同上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疏。 〔37〕〈知北游〉今彼神明至精,与彼百化注。 〔38〕同上物物者与物无际注。 〔39〕〈山木〉我无食,安得而至焉疏 〔40〕同上而况有大途者乎疏。 〔41〕〈知北游〉物物者与物无际疏。 〔42〕关于境界,王国维、冯友兰、唐君毅、牟宗三及蒙培元等先生皆有过论述,我在〈中国宗教的超越性问题〉中也有过论述,这里既是对成玄英的境界问题的讨论,又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的陈述。 〔43〕〈大宗师〉其所待者特未定也疏。 〔44〕〈齐物论〉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疏。 〔45〕同上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疏。 〔46〕同上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疏。 〔47〕〈大宗师〉参寥闻之疑始疏。 〔48〕〈箧〉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疏。 〔49〕〈齐物论〉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疏。 〔50〕〈逍遥游〉尧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疏。 〔51〕〈齐物论〉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疏。 〔52〕〈天地〉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疏。 〔53〕〈齐物论〉夫道未始有封疏。 〔54〕同上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疏。 〔55〕同上此之谓葆光疏。 〔56〕〈应帝王〉于事先无与亲疏。 〔57〕〈逍遥游〉然丧其天下疏 〔58〕《海德格尔选集》下集1257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5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264页,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