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如果男人被绿了,最多就是离婚。在古代,对女性贞洁方面的要求非常高,女性如果被发现出轨下场是非常惨的。 汉景帝的曾孙媳妇陶望卿, 被人诬告有不轨行为,被丈夫扒去衣服,当众毒打,被逼之下,投井自尽。结果被丈夫把尸体捞出来,剁成一块一块的,与去邪的药和毒药一起蒸煮。还有的被挖去眼角,砍下双股。 在秦汉时候,处罚严厉,女子出轨是死刑,从唐朝开始对女人就比较宽容了,私通无论男女判刑一年半,有丈夫的判刑两年。宋朝基本沿用了唐朝的法律,除了判刑,被丈夫捉奸在床的话,杀奸夫淫妇无罪。元朝是杖刑,明清大致相同鼓励捉奸,允许用私刑,允许捉奸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陶望卿因被怀疑出轨,而被丈夫肢解后蒸煮 昭信是汉景帝曾孙刘去的姬妾,是个妒妇,昭信前后设计害死刘去其他的宠妾,如愿以偿的做了王后,昭信看见刘去又宠幸姬妾陶望卿,于是嫉妒心再次爆发。 她便告诉刘去,他宠幸的陶望卿与别人有奸情,于是刘去脱去陶望卿的衣服,毒打陶望卿,还命令其他的姬妾用烧红的烙铁烫陶望卿的皮肉,陶望卿最终跳井自杀。 昭信命人把陶望卿尸体捞出来,用木棍插入她的下体,再把陶望卿的鼻子、嘴巴和舌头割下来,和刘去一起把陶望卿肢解了,放到大锅里,加点去邪的药和毒药一起蒸煮。 刘去后来又把陶望卿的妹妹陶都给杀了,然后找来一具尸体和陶都的尸体一起送还给陶母,陶母说另外一具不是陶望卿的尸体,结果被昭信派人杀害。 后来昭信又诬陷刘去的另外一位爱妾荣爱,说他通奸,荣爱感到恐惧便投井自尽,结果被捞上来后却没死。于是刘去对荣爱用酷刑拷打,荣爱最终招认了,刘去用烧红的刀割掉她的双眼和双股。再把铅水灌到荣爱的肚子里,荣爱死后,尸体被肢解,昭信诬陷刘去的爱妾不下14人,都惨死了。酷刑椓窍法就是昭信发明的,就是把木棍插入女人的下体,用力搅动。古代对私刑是持支持态度的,就出现一些奇葩的酷刑 【骑木驴】 把女犯下半身衣服脱光,强制按到木驴上,最重要的一步是,木马上有个木棍,把木棍插入女犯的下身。 刽子手把木驴牵着走,随着木驴的走动,木棍就会往上伸,一直刺破女犯的内脏,而且木棍还会不停的摆动,导致女犯的下体全部搅碎。这时女犯的脚被钉在木驴上,无法动弹,然后将女犯游街示众,非常残忍,女犯会失血过多而死。这种残害女性的刑具也是清朝十大酷刑之一。 【缝阴术】 这种酷刑,由于太过于卑劣官场大多不用,只是在民间非常流行。缝阴术顾名思义就是针线将女性的私处缝合,在民间很多丈夫发现妻子出轨后,就采用这种下流手段来对付妻子。 【幽闭术】 明朝《碣石剩谈》中提到:"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意思是用木槌击打女人的胸腹,直到有一物掉落。有人认为掉落物是指女人下体深处的"羞秘骨",因为羞秘骨掉落后,女人以后无法过性生活,这样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古代女子出轨被发现,有多惨我不知道,反正是罪有应得,古代是那样,现代亦如此,先看一下古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宋律《宋刑统》规定,丈夫杀死犯奸妻子,减刑论处。元律《元史·刑法志》规定,丈夫发现妻子犯奸,杀之无罪。《大明律》则规定,凡妻妾与人通奸,而在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从夫嫁卖。清律与明律基本相同,意思很明确了,女子通奸,丈夫可以随意处置,打死都不偿命,就这么直给。 举几个小例子,清朝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记载,光绪六年,也就是1880年,5月的一天,从汉口江边上游漂来一块木板,上面绑着一个女子,活的,双手又脚都死扣在木板上,左手边放着3000文钱,右手边放着一些食物,而女子的胯下有个和尚的人头,看着挺煞人,旁边插着块木牌,上面写着,此女金口人,年19,僧42,两人通奸,见者,若女死,取此钱买棺收敛,若不死,喂些食物延其几日,若见者救其女,男盗女娼。江边上很多人都见了,但没人施救,任由木板漂下江。 1924年8月7日,同样是九江的江边上,也是上游漂来一块木板,远看,上面有个人,岸边人忙去施救,近看,木板上躺着一个少妇,上身裸体,下身仅一条裤衩,四脚也被钉在木板上,胯下也有一男子的头,血肉模糊,旁边插着块木牌"救者男盗女娼",原来又是男女通奸被处置的,准备施救的人摇船回岸,置之不理,躺在木板上的少妇大声呼喊,请将木板翻转,让我死了吧,施救者不理,快速回到岸边,任由木板漂下江。 女性除了要遵守婚后贞洁,婚前的童贞更要遵守,也就是守身如玉。《清稗类钞·婚姻类》记载,广东地区成亲的当天,新郎要拿一块白布入洞房,交合之后擦血用的,父母等亲戚都在洞房外静静等候,新郎完事后,要把带红的白布拿出来示众,家人们都皆大欢喜,如果拿出来的是白布,那就可能新娘不贞洁,不但要追回聘礼,还要索赔,女方不但颜面扫地,并告到官府还要接受惩罚。 在古代,由于女性地位低下,因此一旦出轨被抓到,那下场是很悲惨的,而这又分按律处罚和私刑两种。按律处罚 在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家庭的意义,而婚姻又是一个家庭的基础,因此早在西周时,就对破坏婚姻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而出轨行为被定义为犯罪,"其刑宫",要处以宫刑。 战国时,秦代的《法经》中规定,男的出轨杀,女的出轨宫刑。可见在这个时候,还是对男性的处罚比女性重。 在唐代时,则规定通奸的男女都是一年半徒刑,不过如果丈夫抓到妻子出轨,妻子反抗的话"杀之无罪"。 在此后的律法中,也多保留了当场抓住通奸者的,丈夫可以杀死对方,不过必须是当场抓住才行,这也是避免有人利用这个条文故意杀人。 如果不是当场杀死而是送官,那么就判处杖刑。不过要脱去裤子打,这一是为了避免受刑者在衣服里面垫上东西减轻责罚,二是为了羞辱受刑者,这对于女性来说尤其严重。 显然到后来,通奸双方里女性一方已经处于弱势,这也是封建伦理里女性地位日益低下造成的。 私刑 对于出轨者来说,比律法可怕的就是私刑了。在中国古代,基层一般只管到县,再往下,通常就是依靠士绅和宗族之力维持。这些宗族如果发现出轨者,为了避免丑事外泄,往往是使用私刑处罚出轨者。 而私刑一般又分两种,一种是杖责、关禁闭、跪祠堂等等,主要是通过体罚或者是羞辱,让出轨者不敢再出轨, 而第二种方法则比较残酷,就是将出轨者处死,以儆效尤。而比较常见的方式,是浸猪笼。浸猪笼就是把出轨的女性装在运猪的猪笼里,先游街示众,然后再沉塘。游街一是为了羞辱出轨者,二是警告他人,让别人引以为戒。 虽然私刑从古代法律上来说并不允许,但是屡禁不止,特别是宗族势力比较大的地方一直没能禁绝。甚至在民国初年,还有不少使用私刑杀死出轨者的事件发生。 现代社会社会的某些女人,经常勾三搭四,红杏出墙,被发现了无非被爆发一顿,净身出户。而且婚姻出轨只停留在道德谴责的方面,法律也并不会去对出轨的女人进行法律制裁。 但是古代出轨的女子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出轨的女人如果被发现红杏出墙,不仅会被街坊邻居鄙视,那是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制裁。对女子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骑上木木驴游街示众 女子扒光衣服,袒胸露乳,骑在木驴之上,痛苦的狰狞着,许多老百姓看热闹,时不时用瓜果蔬菜扔打女子。 浸猪笼 把出轨女子绑到笼子里面,摔上大石头沉入河底。 杖屁股 女子被拖到大街之上,由官府杂役们扒去女子的裤子,露出屁股,用木棍用力击打,打得血肉模糊,有的甚至命丧当场。 以上是主要的几种处理方式,还有其他的刑法用于惩罚出轨女子,每一种刑法都令人发指,非常恐惧。古代出轨女子为了一时的酸爽,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很多都赔上了性命。 所以大家还是要忠于感情,忠于婚姻。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在男权社会的古达,对于女性出轨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 甚至有"宁取从良妓,不取出墙妻 "这个说法。 宁愿去娶一个从良的青楼女,都不愿意去娶一个红杏出墙的女人! 由此可知,古代的男人对绿帽也是无法容忍的。 那么古人是怎么惩罚这些出轨的女人呢?一、浸猪笼。 浸猪笼在我国古时是一种私刑。什么是私行呢,意思就是不经过朝廷的层面,直接在宗族或乡邻的见证之下就可以私下施行的刑罚。 浸猪笼,就是就是把"犯人"装入人们平时装运猪的竹笼中,在开口处用绳索扎住吊起来,底下还放上石头,可以用这个重量让人沉入水底。然后就连人带猪笼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对于出轨的女人,多是直接扔进水里淹死。这叫浸猪笼。很有侮辱的意味,意思是这些不守妇道的女人,连猪都不如。 二、幽闭 幽闭就是针对女性的宫刑。 我们都知道男性宫刑叫去势,就是将作案工具割掉。而女性的宫刑,据史料记载,"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差,要知道经受这样的打击,大多数估计会丢了性命。所以也是很残酷的。 三、骑木驴 骑木驴是个很有传奇色彩的惩罚出轨女手段。 木驴顾名思义,就是木头做的驴子形状,然后驴背上安装一木棍,行刑时,将女的衣服剥光,然后强行按坐在木棍上。 游街示众之时,棍子上下翻动,直把罪犯下体搞得一塌糊涂。这也是相当残酷的刑罚了。 综上可知,古代对于出轨女性的打击还是很严厉的。更多历史类原创内容,欢迎关注@历史宝藏。 请关注小生,给您分享更多的历史趣闻 古代的酷刑众多 我们都知道的是古代的酷刑有各式各样的,种类繁多,大多数是那种极其不人道的做法,放在今天来说就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但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人们也身心麻木了,能做的只是自己不去触犯这种酷刑。对于古代出轨,男子便是阉割生殖器,而对于女子酷刑就有好几种了。 图为古代惩罚出轨女子的器具缝阴来惩罚 缝阴我们顾名思义就是把女子的外阴给缝合起来,这种做法十分的残酷,极其不人道。在民间比较盛行缝阴来惩罚出轨的女子,目的是让女子永远都不能行男女之事,在女子心中留下无尽的阴影,我们想想都可怕的事情,那出轨的女子该承受怎么样的下场。 图为古代惩罚出轨女子破坏子宫或是私部前壁 还有一种方式是对女子的腹部进行击打,是破坏女子的子宫或者是私部前壁,古代想以这种方式来断绝女子以后再进行性交。对女子的身体是一种无法弥补的伤害,可能还会因此落下各种后遗症。 图为古代出轨女子骑木驴来破坏私部 骑木驴可能大家在一些古代电视剧可能见过这种场景,就是让女子骑在木驴上,然后木驴上面是装有一个木棒,木驴启动的时候木棒会搅动女子的私部,最终会搅烂掉。一般遭受如此酷刑的女子差不多也是奄奄一息的,可想而知这个骑木驴比前面的两种方法都更加恐怖,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没命了。 图为古代出轨女子 当然了还有熟为人知的浸猪笼等等的惩罚,这里小生就介绍自己所了解的。其他的这里就不作多的介绍了,不过可以肯定一点的是面对出轨的女子,都是一些惨无人道的酷刑。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喜欢还请点赞,欢迎您的留言 熟读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讲究的是男尊女卑的地位,男子除了拥有三妻四妾之外,还可以随时逛青楼,喝花酒。而女人却必须三从四德,是丈夫的附属品。然而,事情总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古代女子也会存在出轨的现象,有一句成语叫"徐娘半老",亦作"半老徐娘",它的典出便与古代女子出轨相关。那么古代女子出轨被发现下场会怎么样? 第一:休妻 休妻,在古代有着七条标准,只要任意一条,就可以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其中就有一条"淫",指的就是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这样的出轨行为,就会被夫家休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第二:遭受残酷的刑罚 中国古代历代法律都把通奸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时通奸又称为"和奸"。最早关于通奸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这对男人而言,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直到1936年1月1日颁布的《刑法》中才在"通奸"上出现了对等的处罚:"有配偶尔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相奸者,亦同。" 在残酷的刑罚之中,比较有残酷的刑罚有浸猪笼和骑木驴。 (1)"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在边远地区。猪笼,用竹篾扎成,呈圆柱形,作网状,网口颇大,一端开口。也是古代的一种比较残酷的私刑,古代如果一个女子对她的丈夫不贞,与别的男的有染,他丈夫可以把她妻子抓去浸猪笼,就是把人放在竹子编成的笼里然后丢进水里活活淹死的意思。浸猪笼是一种民间陋习,属于私刑,中国古代刑法中是没有浸猪笼此刑的。 (2)骑木驴,木驴不是一种玩具,而是古代惩治罪犯的酷刑,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在宋、元期间,通用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每一种刑法都让那些出轨的女人痛不欲生,也许你会觉得她们罪有应得,但是我们不得不说的是古代对这些人真是太残酷了! 大家听说过"浸猪笼"吗? (传说高阳公主与辩机和尚私通) 先说女子出轨的官方处理吧。至少从战国时期,各国就已经对此类事件深恶痛绝,严防死守。比如李悝在魏国变法时,《法经》中就明确提出对出轨施以重刑,"丈夫出轨则诛,妻子出轨则宫"。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秦律也明确记载了"……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男女之间一定要忠贞守节,如果男子出轨,妻子可以杀了丈夫。当然,那时候明显对男子出轨的惩罚比较重。 到了唐朝的时候,对于此类犯罪的惩罚,显然要轻了很多。《唐律疏议》记载,男女若犯"和奸"罪,"各徒一年半" ,即判一年半刑期。但是如果丈夫抓到妻子出轨,妻子明确拒捕,丈夫杀了妻子也是无罪的。从宋朝开始,女性开始被三纲五常所捆绑,忠贞守节的思想重于一切,所以对于女子出轨的惩罚,也越来越严重。而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朝。 (私刑"浸猪笼") 《大清律例》中,也有专门的"和奸"之罪。(奸罪是绝对的重罪,认定标准非常谨慎,清朝规定必须当场抓获,才能认定是奸罪,否则就是无罪。) 女子若是确定犯了和奸罪,"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 。也就是说,如果有妇之夫出轨,被当场抓住,要被杖打90下。说实话,身子骨稍微弱一点的,是挺不过去的。上流贵族、官员、军官中若是出现了"和奸",更严重,"凡职官及军民奸职官妻者,奸夫、奸妇并绞监候" ——大概是上流社会更注重家族荣誉和血统纯正的原因吧。 自古以来,出轨都是重罪。但是,官方处理显然比不上民间"私刑"。 中国的家族观念非常强,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家法族规,对家族中的各类事件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官府是不会过问的。女子出轨,对于大家族来说,颜面重于一切。所以,人们往往不会报官,直接"私刑"处置。 (影视剧里的浸猪笼) 不同的家族,私刑的轻重也有不同。一般而言,如果发现族内女子出轨,较轻的处罚是责打一顿,关个小黑屋啥的;一般来说,是惩罚之后,逐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 而更严重的,尤其是名门望族出现这种情况,出轨女子往往会被逼自尽,保全家族名声。如果不愿意,或者不承认,就会出现"浸猪笼"的情况。 猪笼本来是为了运送猪猡方便,用竹子扎成的圆筒形容器。如果男女犯了"和奸"罪被抓住,就会被绑起来放进猪笼里,然后扔进河里活活淹死。 至于为什么要用"猪笼",很可能是觉得出轨男女"猪狗不如",让他们死后死后投胎也不能再当人。 位于广东省梅州市的绿窟潭,是一处天然溶洞,里面水深超过50米,是国内外潜水探险爱好者非常喜欢的地点。 2012年11月上旬,一支专业研究探险队在进行勘探时,意外发现水深越46米处,有10多具被铁链捆住的骸骨。当地人称,数百年内,绿窟潭都是附近宗族执行"私刑"的地方。那些违规之人,尤其是出轨男女,都会锁起来装进猪笼,扔到绿窟潭里。 此次发现的骸骨,专家判断应该是清末民初时期的。 也许,绿窟潭的更深处,还有更早的"受刑者"。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还有更多像绿窟潭这样的地点,藏着不知多少"私刑"受害者。 古代的女性不像是现代女性那样"挑起半边天",在传统儒家观念中,女子都是男人的附庸,在家里男人就是天,只有男人休妻,直到了民国时候的"文秀休溥仪"女性地位才有了"标志性"的提高! 其实在古代,出轨一直都是围绕在每一个家庭头上最大的问题 ,无论是寻常百姓家还是皇家!在历史上就有许多的皇家女子按捺不住寂寞出轨他人,最后的下场也都是极惨! 秦国时候的嫪毐与赵姬就是一个例子,作为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应该是母仪天下的,可是作为吕不韦曾经的歌姬,赵姬本就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人,在秦始皇继位之后还是继续与吕不韦私通。 吕不韦出于对秦始皇的畏惧将嫪毐送给了赵姬,后来赵姬与醪毒又生了两个私生子!后来的秦始皇也发现了醪毒与赵姬的事情,在举行完加冕仪式之后就将醪毒和那两个私生子处死,将赵姬囚禁在雍都! 唐朝的安史之乱起因很多人都传闻是安禄山与杨贵妃引起的,当时的杨贵妃与安禄山关系十分的接近。 于是安禄山就在一次宴会之后侵犯了杨贵妃,事后的安禄山也害怕杨贵妃将这件事告诉唐玄宗于是索性率兵反叛,于是才有了唐玄宗马嵬坡之事! 比如中国的最后一个皇后婉容,很多人对于她的情绪都很奇怪,不仅是对于其丈夫溥仪的看法,在婉容的身上也有着"出轨"的传闻,更有溥仪摔死婉容孩子致使婉容疯掉的说法。 古代的那些女性出轨会遭到社会的"惩罚",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惩罚他们的身体,而这些女人出轨却影响了国家,无论如何,家和万事兴! 各种残酷的刑法都用过包括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