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自诉被灌酒后遭遇客户上司侵犯,公司是否有责任?
针对网传"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一事,网上已经是沸沸扬扬。 8月7日,一位阿里巴巴认证的女员工,发长文控诉自己被上司性侵。根据这位女员工的自诉, 在7月27日台风烟花肆虐期间,被P7男领导强制安排出差济南。她在参加饭局时更像是一个商品一样,刚到饭桌,就和商家的男领导们说, 看我对你们多好,给你们"送"了一个美女来 ,并和商家强调女员工酒量特别好(当时女员工立马解释了说我酒量不好)。吃饭期间,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工作的名义来劝酒,让人不敢拒绝,不能拒绝!导致女员工后来很快就醉酒无意识了。随后在饭局中被灌醉后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随后还被男商户借故带到另一个无人的包间猥亵,持续二十多分钟。 二十多分钟呀。这一切上司全部看在眼里,却丝毫没有制止,知道下属在遭遇着什么,却放任不管。 该上司当夜更是带着避孕套四次进入女员工的房间,并对下属进行侵犯!
事发第二天,该女性员工在酒醒后报警。同时,她还向公司人事部门和高级主管反映此事。由于一直等不到公司的处理结果,受害者只好在公司食堂散发传单
阿里巴巴的回应称,无论是猥亵还是性侵,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阿里巴巴决不容忍。济南警方已对该案进行调查,阿里已对涉嫌员工停职,并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密切关注警方调查进展和结果。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最后的事实,要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笔者今天想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此事真的构成了,阿里公司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我们既然从法律角度出发,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更明确规定,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无论从上述规定,还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应当履行的管理者义务,用人单位均应当积极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规定,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本次事件中,如果警方调查结果真的如女员工所述那么,台风烟花肆虐期间,被P7男领导强制安排出差济南,此后在饭局中单位领导在下属遭遇侵犯过程中没有制止,以及后续高管自己进行性侵的行为,都严重对女员工人身权利造成侵犯。
在本次性侵行为的发生是与工作相关的,发生的地点虽然是饭局,但是也是联络客户的地方可以扩展为工作场所,即使是在出差中也不可以解释为普通的男女性骚扰情形,这种情况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笔者认为,是可以对涉事男子进行开除处理。
笔者认为,本次事件上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基本的行为道德准则和保护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不仅侵害了女同事的人身权利,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开除行为并无不当。阿里公司在事后没有进行相关处理,该女子上食堂发传单,笔者认为是有一定处理的延迟性,并且 没有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是有一定过失的。
很多人虽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却无奈和没有有效证据,这就好比你有一把手枪,却不知道如何上膛。在本次事件前兆出现前,就应该开始注意取证,留意存留现场罪证(如女员工所属地下的避孕套),这将成为你维权最有力的证据。最后,笔者想说, 当你在职场中面对可能出现的侵犯行为时,要第一时间保护自己,同时,也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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