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五)
之所以会有商家同意使用比特币来完成结算或支付,并非因为它有价值,而只是由于存在比特币与法定货币间的交易(兑换)市场。
由此可见,比特币之所以能成为货币,关键在于两点 :
一是存在比特币与法定货币间的兑换市场 ;
二是存在愿意使用比特币完成结算或支付的商家或债权人。
而前者又是后者得以存在的前提。
由此便可以理解,我国监管机构要求境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限期关停这一举措,实在是釜底抽薪之举,实质上判处了比特币的死刑。
比特币需要动用专门的电子设备,经过足够的时间与电力消耗之后,才能被"千辛万苦"地"挖掘"出来。于是有人便套用马克思的理论,认定比特币的生产凝结了人类的抽象劳动,因此具有"价值",可以成为一般等价物,从而可以作为货币。
这种逻辑错在忘记了价值必须依附于其客观载体"使用价值"之上才能生成。
任何一个物件,它首先必须具有某种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然后才能谈及它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人类脑力与体力。
而除了具有所谓的货币这种使用价值之外,比特币毫无其它用途可言。实际上,即使它的货币功能也不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
换句话说,相较于现有的法定电子货币,比特币的货币功效并未增进人类社会的福利,因而实际上没有使用价值,也就谈不上具有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