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不是不能用了!不知道有没有去看新规? 新规不是这样说的。 新规说的是,3月1号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注意不是说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只是不能再用于经营场所。这个人码啊,提现到银行卡的时候呢,提现费一般是0.1%,而商户码就比较高了,比如微信是0.6%,是个人码的六倍。 所以以后摆地摊做小生意的时候就没有那么便利了,现金交易会慢慢开始就行起来,小偷也会开始就行起来了。唉,有失有得吧! 国家对于资金的监控会更加有利,这是得吧。 小摊贩之类的提现就难受了。 不过呢?其实影响可能没有那么大? 如果不去提现呢?只要不往银行卡里去提现,个人感觉其实没有什么影响的,只要不提现就没事,提现就扣钱哈。 手续费有点高了哈,但是还是可以用的。 手机是通讯工具,用于联系,现在手机并不是只有微信一个功能,还可以用钉钉等办公软件,另外微信也基本都用于办公了,所以手机不止微信一个软件,微信不能代表手机。没了微信支付手机用处还有没有大的变化。 这两天有个新闻说,有两家银行取消了现金业务。不考虑概念炒作成分,应该是有业务转型的需要,这说明央行准备推电子货币业务。 微信、支付宝受限,只是国家在资金安全管控方面的措施,毕竟现在网诈太多,需要多领域发力监控。 另外,把钱留在银行系统内,有利于国家全盘考虑,综合协调。 还记得余额宝最初的收益有多高吗?那时候其实就是用高收益率吸储,最后资金流向用户并不清楚,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网络贷,网络上的货币市场已无序可言。 手机支付不会消失,只是支付渠道可能要发生巨变了。我还是挺期待官方支付软件的。 手机不是用来联系的工具,不是用来娱乐的吗?以前不用微信支付,手机也还是很普遍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