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地区一支独大,中部输给了西部,东北忽略不计
近二十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其带动力、影响力明显,并且已经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互联网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信息服务收入、音视频服务、网络游戏、新闻和内容服务类企业的业务收入、搜索服务企业业务等;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如在线教育及生产服务类平台、网络销售平台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生产制造和生产物流平台服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
从全国各区域来看,差异明显、分化严重。 东部独大、占比接近九成:
从2020年的数据看,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高达11227亿元,占全国业务总收入的比重高达87.5%,成为绝对的王者。
其中,前5名的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合计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0706亿元,扣除跨地区企业后,占全国的比重达87.6%。
从今年一季度看,东部地区联网业务收入2775亿元,占比达85.4%,同比增长29%,业务量和增速仍然占据绝对优势。
中部低于西部
2020年全年,中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448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3.5%;而西部地区达到497亿元,占比为3.9%,业务收入规模高于中部约50亿元。
今年一季度,中部与西部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中部地区业务收入仅完成88亿元,占比由去年全年的3.5%回落到2.7%,同比下降3.3%。而西部地区达到152亿元,占比提升到4.7%,增速达到64.2%,业务收入在一季度便超过中部地区64亿元。
西部地区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主要为成都、重庆、贵阳、西安等城市的快速增长。而中部地区互联行业发展支撑不足。
东北产业规模最小
2020年东北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仅47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0.4%。今年一季度完成9.3亿元,占比下降至0.3%。可见,东北地区互联网行业规模小、产业生态尚在起步和培育阶段。
通过区域对比,也说明互联网行业受产业生态完善程度的影响,集中程度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仍需在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领域加大培育和拓展力度,积极发展平台经济、软件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互联网相关产业,减少东部地区互联风经济对本地经济的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