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苹果公司于当地时间 11 月 13 日同意向其门店员工支付 2990 万美元,这些员工声称他们此前在下班时被迫接受搜查。 据悉,苹果公司2013年的时候遭员工诉讼,起诉原因下班前会进行例行的搜查,认为他们应该为他们的行李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所花费的时间获得报酬。这起案件此前已经通过第九巡回法院和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苹果公司于 2013 年实施了这一检查,要求员工遵守规则,否则将被解聘。法院发现,苹果公司对员工行使控制权,迫使他们在离开零售店休息或轮班结束之前找到经理或保安。 苹果公司辩称,它在搜查过程中没有控制员工,他们可以自由地将背包和设备留在家中以避开检查。加州最高法院不同意这种描述,并提到了该州工资法中的一项法律要求,该要求表明员工在受公司控制期间应有权获得补偿。 如果和解协议获得批准,加州近1.2万名AppleStore员工(包括已离职的)每人最多可获得约1200美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