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借来的宠物狗在别人家坠楼砸到行人,归责于谁?
张三从刘八那借来一条狗作宠物玩耍。有天李四请客吃饭,邀请张三去他家。于是张三欣然答应,并且把宠物狗也一并带到了李四家。
由于现场有小孩,张三担心小孩会去触摸宠物狗,引起不必要的伤害。于是把宠物狗关在李四家一处露天阳台。李四看到张三把他的宠物狗锁在露天阳台,嘴上回应了一句:"你要注意哟,小心宠物狗会摔下阳台砸到行人呦!"张三不以为然,回复道:"没事的!不要担心。"
在李四宴请张三等宾客的间隙,宠物狗在阳台上玩耍时,不小心失足坠落。路人甲正好经过。宠物狗砸到路人甲头上,路人甲头部受轻伤。
事后,路人甲索要赔偿。请问此起事件中,谁是造成路人甲受伤的责任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我们通过类推适用,可以把砸在路人甲头上的宠物狗类推为搁置物。而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是李四,如果要免责必须证明他自己没有过错。
但李四仅仅只有口头上对张三进行了提醒,并未有实际的阻止和防范的行为,所以不构成自己没有过错的佐证。
所以,受伤的路人甲完全可以向建筑所有人李四申请赔偿。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结尾论断----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李四在对路人甲赔偿后,可向张三追讨这笔赔偿费用。
整个过程,李四看起来很无辜,但免不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所以,请客人来家做客,也需要承担和负责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