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数据华说 前些天,民政部发布了一季度的统计数据,这是例行公事,本没有什么可说的。但其中有一项数据引起了舆论的关注,颇有一些波澜。 这数据,是一季度的离婚登记人数。数据说,今年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29.6万对。29.6万对是多还是少?"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去年四季度离婚登记人数是106.3万对,这样看,今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环比下降了72.2%;去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是61.2万对,从同比来看,今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下降了51.6%。当然,去年一季度恰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社会一时停顿,数据失真,那么,且看一下2019年的一季度的数据。该季度离婚登记人数为104.8万对,今年一季度的数据与之相较,下降了71.8%。 在国内,离婚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其一是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以前者为主。因此,民政部的离婚登记数据,可以视为"风向标"。那么,为什么今年一季度的离婚登记人数骤然下降了? 答案其实简单不过:从今年起,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引入了"离婚冷静期"的安排。 "离婚冷静期"的安排,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于今年1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按照行内之士的说法,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相较于国外,中国都更为容易和简单,中国算得上是离婚最自由、手续最简便的国度之一。以协议离婚为例。2003年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大大简化了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办理离婚无需等待一个月的审查,也不再需要单位证明,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引入"离婚冷静期"安排之后,离婚不是那么简单了。首先,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其次,婚姻登记机构受理之后,当事人还要"冷静"30天;再次,如果30天内当事人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接下来的下一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单从时间来说,办理离婚从此前"立等可取",大幅延长至30天,时间成本是呈现指数级上升了,再加上来回申请离婚登记和申请离婚证的麻烦,对当事人来说,离婚成本是骤然增加了。成本上升,需求量下降,离婚登记人数的下降势所必至也。 这是有事实为证的。在江苏,1月1日至4月15日,江苏已有10303对申请离婚的夫妻放弃登记;在武汉,1月1日至3月5日,首批办理离婚登记1309对/月,约58%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在南昌,截至4月12日,全南昌市申请离婚登记4796对,成功办理离婚的1621对,共撤销718对离婚申请登记,其中有42对为主动撤销,676对为过期自动放弃。 或以为,离婚人数的下降,也与近年来结婚人数的下降有关。当然,结婚的人少了,离婚的人自然也会少,但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的骤然下降,显然与此因素无关。民政部的数据说,今年一季度,结婚登记人数为213.2万对;去年四季度,结婚登记人数为223.7万对,两者在基本在同一水平线。从去年四季度到今年一季度办理离婚登记事项的最大变化是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安排的引入。这是关键的局限转变。正是这一局限的转变,促成了今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的骤降。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