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入室充电引火灾,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近日,广东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一物流网点发生火灾事故。接到报警后,消防员迅速到场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经勘验认定,起火原因是物流点员工王某某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结果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着火引起火灾。
从店里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该员工将锂电池从电动自行车上取下,带入室内充电。大概过了2个小时后,锂电池突然开始冒烟,短短5秒内电池就开始起火,并产生大量浓烟,场面十分骇人。火灾被扑灭后,着火点附近已一片狼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早前,北京通州某小区也发生一起因将电动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的惨重后果。多地接连发生的电动车室内充电起火事故,再次向广大电动车车主敲响了警钟。
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可能导致哪些危险后果?
1、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发生热失控,猛烈燃烧并伴有爆炸,引燃室内可燃物;
2、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起火后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3、锂电池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灭,火灾会一直持续到热失控结束。
在这里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带入室内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