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挑战优美科电池专利失败,面临6200万专利赔偿
作者:黄莺
8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部发出第51308号决定,显示由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百科技,688005.SH)对比利时优美科公司的中国专利ZL201280008003.9的无效结果为 "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
看似取得了有利结果。但是阅读整个决定之后会发现,实际上,容百科技此次无效掉优美科的唯一一个权利要求是从属权利要求13,原因是该权利要求中使用了" 像 NaOH"这种不确定的用词,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楚,因此被无效。其余所有权利要求依然维持有效。
这种情况, 对于容百科技而言,基本上等同于挑战优美科的专利失败了。 容百科技还需要继续面对优美科对此提出的6200多万的专利侵权赔偿。
容百科技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在去年9月23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尤米科尔公司(Umicore)公司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原告称其系第ZL201280008003.9号"具有低可溶性碱含量的高镍阴极材料"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S6503型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原告发明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 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停止侵权,总计要求赔偿62,033,467.5元 。
虽然容百科技公告中认为诉讼涉及公司产品为622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中的S6503型产品,销售额仅占公司2019年和2020年1-6月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12%和0.001%。认为影响十分有限。
但是这一结果能否得到支持,还需最后在法庭上由法官进行裁决,此次挑战优美科专利的失败,也使得容百科技面临专利侵权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