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新能源车主在买来新车之后,如果没有在自家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的话,想要充电就得去找外面的公共充电桩,如果遇到排队情况,就需要等很长时间。因此,很多车主在买车之前就做好在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计划,但有时候也可能会遇到物业不同意安装的情况。 最近,家住湖北某小区的小孙就遇到这种情况了。小孙打算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也计划在自家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因为实现了解过小区安装充电桩的相关政策,小孙对自己能安装充电桩信心十足,然而,物业却以小区地下车库存在消防隐患,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拒绝了他。 早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六条"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的相关规定。 从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业主的小孙是有权要求安装充电桩的,物业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而物业拒绝安装充电桩也并非全无道理,这就需要双方进一步协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