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今天,曲某涉嫌侵害女员工的新闻,有了不少反转,各路知情人纷纷跳出,不知道知情人是否是生活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村里没有网,知情人们怀着一颗济世救人之心,从村里辛苦穿梭来到大城市,然后找到相关人员进行爆料,所以时间耽误很久。 当然,这个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之内,小编发现,在诸多新闻中,网友已经被带跑偏了,甚至有些人一脸正义的大声疾呼,如果事情真的反转,应该跟曲某道个歉,跟阿里道个歉。 说实话,看到这种评论,小编差点吐干了身上流的三十多年的陈年老血! 纵观整个事件,我发现大众的目光不断的被转移,最终严重跑偏! 先是阿里提出抵制丑陋的酒桌文化,于是话题引到了酒桌文化上,热搜高居不下,甚至都有了专门的投票通道。 后来又有六千人团队号召内部自查,我就呵呵了,表示不评论。 再后来,阿里的各种没听说过的所谓高官纷纷发声,以他们自身的影响力,将事情从阿里身上摘了出去,就算摘得不干净,至少不是一开始全网集火阿里的时候了! 最后,借着所谓反转,居然要求网友事后跟阿里道歉,给曲某道歉! 当然,以此引出的男女大混战,南拳女拳们彼此占据道义高地指点江山的情况就不提了。 我想说的是,这次的事情,无论曲某是涉嫌也罢,是真相也罢,是被冤枉也罢,无非就是一个事实真相罢了,我们静待警方宣布即可。网友没有立法权,没有执法权,没有调查权,嘴巴不掌握舆论,手中没有文笔史刀,没必要为了事情真相去不断站队。 但是有一个问题,哪怕真相没有公布,也能足以定性,那就是阿里本身的企业文化存在的问题! 关于阿里的企业文化,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有详细叙述,这里不再多提。 为什么这么说? 原因在于,阿里处理问题的方式,隐约间将自己当成了独立王国! 女员工反馈受到侵害的问题后,阿里第一时间并未将曲某停职,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反馈,而是选择了内部处理。无论是一开始爆出来的冷处理(一开始爆出来的是冷处理,甚至以有害女方荣誉的理由建议不处理),或者事情爆发后的各种发声(成立内部调查团之类的说法),都说明了阿里本身是主动选择了自行处理,事情爆发无非是因为内部处理不能让一方满意。这里就牵扯到一点,阿里有没有调查权? 小编本身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专门查了《公司法》,在《公司法》中,明确提出只有在经营出现异常时,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监事,可以进行调查。除此以外,公司是否还有调查员工隐私的权利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以问题来了,既然曲某涉嫌的行为,并非影响公司经营异常的行为,同时公司如果内部调查处理这件事情,就必然涉及询问两个人的个人隐私。如果公司没有这种权利的话,那么请问阿里你跟着搅和个什么劲?你是出于什么目的选择了内部处理呢? 其实答案很简单,阿里认为出现这种事情极为影响公司的形象,所以第一时间选择将事情捂住,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化的消除影响。 表面上看,这么做好像疑似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事实上呢? 如果曲某涉嫌猥亵一事为真,那么女方就是事实受到侵害,曲某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内部处理了事。 如果女方撒谎,这就是涉嫌侵害曲某的名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人可能会说,阿里想着调查明白以后,再报警。 我就呵呵了,第一,阿里没有调查权,它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第二什么都让公司调查明白了,要警方何用?第三,它阿里也没调查明白啊好嘛!半个多月毫无进展,完全扯皮推诿,交给警方,这才几天的功夫,据说已经接近尾声了!话再说回来,就算警方毫无进展,阿里也没有资格内部自行调查! 所以,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上,全网应该讨论的,是阿里作为一家企业,默认自己是独立王国,幻想着围起篱笆墙自己处理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阿里的企业文化出现了问题!形成全民热议的,应该是这个! 很遗憾,经过这么多天的发酵,全民关注的点逐渐发生了转移,越走越偏。每个人都很担心,爆出来的只是一个阿里,其他的头部企业呢?其他的所有企业呢?每个人都应该反思,如果我们自己的家人遇到这种问题,我们是希望警方出面调查,还是默认公司内部和稀泥呢?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公正之心,没有人会为了一点钱,选择忍气吞声。况且,为了一点钱而忍气吞声本身就不是正确的社会文化!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和小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