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医院工作的医生,按照规章制度+诊疗原则来做即可,并不需要每个人都能理解,我们也并不需要做到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让患者满意从来就是个伪命题 就拿我的工作来说吧,产科的特点是繁忙、工作量大、急危重症多、纠纷事故多,所以凡是但凡工作能力正常的产科大夫,经过10年以上的磨练,处理病患都会越来越注重规章制度。我用一个真实的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吧: 急诊上突然来了一个孕晚期突然大量阴道流血的孕妇,你作为首诊医生首先给予急诊检查,然后高度怀疑【重度子痫+胎盘早剥】,你马上通知护士建立双静脉通道+全套血液检查+急诊超声+输血科急备血+通知上级医生+通知手术室、IUC急会诊、新生儿科+术前准备。这一些列的决策可能仅仅是你的判断,在10分钟内做出的通用急救处理 ,有可能病情并没有这么严重,也未必一定要进行手术 ,但是作为医生我们的原则就是宁可误诊不能漏诊,误诊患者顶多就是多花点检查费而已,而漏诊则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孰轻孰重不言而喻。这上面的一系列行动牵扯到【首诊医师负责制】、【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多学科会诊制度】、【三级医生查房制度】这些核心医疗制度。 积极对症治疗,纠正休克,术前准备,应急团队到位,完善辅助检查后,发现患者确实和你预料的一样,是严重的【胎盘早剥】,同时胎儿胎心缓慢伴有严重缺氧,检验科报告危急值患者严重凝血异常,经急救团队讨论后,患者生命垂危,马上行剖宫产术。术中胎儿娩出重度窒息,经救治无效后死亡。患者凝血障碍,出血不止,给予动脉结扎,栓塞介入的辅助治疗方案无效,多脏器衰竭,无奈之下只能切除子宫挽救生命。这里面牵扯到了【手术分级制度】、【危急值制度】、【输血制度】、【术前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等。 术后患者并发多脏器衰竭,在ICU长达半月救治后才脱离危险,花费巨大,期间因为脑水肿、肾衰、肺部感染、心力衰竭等等反复做过CT、磁共振、数不清的血液检查等等。 尽管你认为已经尽全力了,诊疗过程并无严重差错,但是患者家属依然不满意,开始打闹,医调委协调无效后患者起诉法院,认为你救治不及时,延误治疗,家属认为来院时患者已经病危,不应做任何检查,应直接去手术室等等。 最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你的诊疗过程并无严重差错,但在切除子宫的问题上有所延误,增加了患者的不良预后(尽管医生是想尽量保留患者的生育能力),判决医院负有次要责任,承担患者损失的20%。 最终患者欠款30万不交,医院赔偿患者10万,医院扣罚科室奖金1万。 然后大家还是该上班上班,该工作工作,我们继续治病救人 。你可能觉得委屈,但是主任安慰你,你做的很好,责任是全科室的,面对医疗纠纷咱们"有难同当",我们尽力就好,我们不依靠【道德】作为行事准则,我们依靠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尽可能的维护患者生命安全即可。患者救治过来,不能说明我们技术有多高,只是患者病情还不算重;患者就不过来,也不是我们品德不好技艺不精,只是生活中的无奈而已。 所以这个世界人和人的经历不同,对问题的出发点和看法也不同,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能理解的人不需要过多解释,不理解你的人说破天也没有用,所以作为医生,最可靠的就是按照规章制度+诊疗规范行医,这样才即是对患者好,也是对自己好。 现在我国的医生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当的医生,不检查,漏诊了还是医生的错。检查了,没有什么问题,也是医生的错,爱钱如命 敛财机器。反正里里外外都不是好人,这个我深有体会。不管怎么说,该检查的都应该检查,宁可多查,不能不查,绝对不能漏诊,误诊,这样也对得起医生这个名字。至于病人怎么说,怎么骂都行,只要检查清楚,对症下药就好了,这就是医德,大家觉得对不对[祈祷][祈祷][祈祷]? 首先,现在大环境下确实检查有些多,但很多也是无可奈何的现状。 先不可否认,检查仪器让我们的误诊率比以前低了许多许多,对于某些疾病早期发病也很有帮助,需不需要检查,检查什么,就是需要医生来判断。 目前的医疗环境是不太好,少数的老鼠屎(包括少部分医生和少部分患者及家属)弄的大家人心惶惶,病人怕被坑,医生也怕被讹钱,所以大家都很小心,所谓的检查很多情况下就是证据,只有证明了没有问题或者有这个问题,这个诊断才是成立的,所以适当的检查是必要的。 最后说一下怎么解决这种问题,肯定是需要社会的力量,提高国民素质,解决看病的各种问题,加大医疗经费投入,融洽医患关系,需要在国家的引导下,慢慢才能改善了,同时医生也要多点耐心,虽然真的很忙,病人也要多点理解。 知道美国警察为什么总是在稍微有点威胁的情况下就开枪吗?特别是在对黑人的时候。因为,美国黑人占监狱人口的50%,威胁是最大的,美国警察流行一句"宁可站着进法庭,也不要躺着进坟墓",这叫趋利避害。回到问题,医生检查没事叫过度检查, 没检查出了问题叫漏诊,那么医生怎么选择呢?过度检查,检查开了,你不做就签字,不是我没考虑到,是你不做,检查做了也顶多被人骂,再就是扣奖金,扣工资。但是如果没有检查出了问题,出现漏诊,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照丢掉工作都是轻的,严重的有丢掉性命的可能。所以,怎么选择很清楚了吧,"宁可站着损失工资,也不要躺着进坟墓"。 题主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所有人深思,目前社会上很多人抱怨医生过度检查,嘲讽医生没有了检查就不会看病。但是一旦医院未做检查,出现漏诊,病人又会不依不饶,状告医院!一、检查被认为是过度检查;不检查,漏诊会被投诉、被告! 去年5月份,曾发生过一起整容女子两天后发现怀孕,状告医院未做孕检的事件。 该女子整容前,医院仅做了血常规及病毒四项,未做孕检。院方询问其是否怀孕,女子认为自己未怀孕而签字做了手术,术后两天发现怀孕迹象,在妇幼保健医院查出怀孕40多天。 要知道,孕检并非术前常规检查项目,医生一般询问病人月经史,是否怀孕。月经史正常,如果给病人查孕检,那才是真正的过度检查,更要被病人及网友骂死! 但是,如果不检查,一旦出了事情,医生就有可能被告! 网上有律师对此事发表看法:女子在进行手术前,应明确自己的妊娠状况;而医院方,虽然曾口头询问过妊娠情况,但结果应该建立在更科学的诊疗报告上,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无论是医生检查还是不检查,都无法取得所有人的满意。二、那么,医生应该怎么做更合适? 所有的疾病全靠病人的症状,医生的望闻问切,视触叩听,回归到数百年前的看病方式行不行?病人的检查费用肯定会直线下降,误诊率却会直线攀升!不但医生不同意,恐怕也没有哪个病人愿意如此! 所有的病人,不问病情,所有的检查,血、尿、B超、CT、磁共振等全部查上一遍?不但病人不同意,医保不同意,恐怕也没有几个医生会如此没有职业道德底线,愿意如此! 正确的做法还是根据患者的病情,再结合我们掌握的医学知识、疾病的指南共识,牢守职业道德底线,做出合理检查! 不可否认,由于每个医生的医学技术水平存在差异,有些医生自认为做出的合理检查,也许在经验更为丰富的专家看来,检查可能并不必要,或者检查还有缺漏,并不是那么合理。 比如说一位肾绞痛患者,临床高度怀疑输尿管结石。当地卫生院彩超仅发现一侧肾积水,未发现结石。当地医院的医生就告诉患者到市医院做一个静脉肾盂造影检查。而实际上,肾绞痛患者做静脉肾盂造影检查是多年前的老观点。肾绞痛发作时,由于存在急性尿路梗阻,尿路造影往往不显影,查不到结石。现在对B超未发现的输尿管结石,首选CT平扫,结石的诊断准确率接近100%。因此病人来到市医院后,医生给他开了个CT检查,并未做造影! 这个病例中,无论是卫生院医生还是市医院医生,都是选择了自己认为合理的检查,从主观上都是合理的,客观上给出造影检查的建议就不太合理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医生应该不断学习,提升医学水平,让自己开出的检查,主观客观都是合理的!三、大众应改变观念,检查结果正常并非检查没有必要,而是为了发现少数的异常必须付出的代价。 没有任何一项检查能够每次检查都能发现异常结果,除非是一些非法医疗机构私下修改检查结果。事实上各项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占比很小。但如果不检查,我们又无从发现其中有问题的人群。 比如说血尿患者,年龄越大,由泌尿系统肿瘤引起的可能性越大。美国指南建议超过35岁以上,加拿大指南建议40岁以上血尿患者做CTU(CT尿路造影)、膀胱镜检查,以排查泌尿系统肿瘤。虽然其中查到肿瘤的还是很少! 所以国内、国外医疗机构做检查都有可能检查没事,目前的医疗技术还做不到确认病人检查一定有问题,再给病人开检查!医生:恭喜,您的检查完全正常! 患者:完全正常,你让我白花钱,过度检查!总结:当今社会对医疗检查有诸多误解,检查没事就会认为是过度检查。虽然过度检查确有发生(一些医生的保护性医疗;部分医生诊疗水平不高导致的不当检查;极少数不良医生有意行为),但绝不是普遍现象。医生应该坚守本心,提升技术,力争给出最合理的检查建议。民众应对医疗检查多些理解,检查结果正常正是医患双方希望看到的结果! 或许停止了一切医疗行为,便不会再有这方面的闲言碎语,也不再有各种无端的指责了。 谢谢你的邀请! 这是一个完全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我们目前主张精准医疗; 但是,同时,我们的医保在不断的进行"卡压、控费"! 现在的人们的"维权意识" 越来越重,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能说究竟是谁造成的这个局面,但是医生、患者、社会都脱不了干系! 作为医生,这就是一个"职业",维持我们的生计,同时我们也保有医者的"情怀",我们努力"救死扶伤",但是我们并不是"无私"奉献! 不知道大家最近看没看到"高铁救人事件",可以说作为医生,这件事想想是后怕的,"幸亏病人只是轻症,幸亏病人症状缓解了,幸亏病人没有出现其他问题";也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看到"聊城假药案",我感觉陈医生应该感谢广大的网友朋友,是"舆论"压力迫使司法机关"秉公执法",让广大医护人员"稍感慰藉"!可以说,现在的医疗环境,现在的医患关系,我们只能用各种"证据"自保,哪怕有95%的几率没问题,我们也不管直接告诉你"患者";我们习惯用检查来进一步证明我们的诊断,同时也是给了我们一份"证据"!其实说也起来也挺可悲的,我们再三强调的"病历书写质量",往往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在"打官司时避免出现漏洞"! 作为患者,我们期待高质量的医疗技术,我们同时还想"节约"医疗费用!我们很多时候都认为只有"检查出来问题了,这项检查做的才走意义"!其实,这种理解,这种观念也是很可悲的! 我常常在思考"为什么很多人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别人?问什么总是在用双重标准来定义自己和他人"? 为什么医生和患者之间总是在"互相猜忌"?就像题目中的问题一样,: 怎样的检查才能既满足患者"所以检查都阳性 ",又能满足医生"没有检查的都阴性或者都没问题 "? 我也没有答案,因为我也想知道这个双赢的"答案"是什么?一直在探索,但是现实很迷茫! 广大的网友,有知道的可以回复我一下,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这个问题确实是各说各的理。 就如题目中所说,检查结果都没事,患者花掉大笔的钱,心理可能会不平衡,会认为是医生小题大做,把本来一个"很小"事,搞的鸡飞狗跳,给患者增加经济负担;从医生角度,却完全另外一个说法,就目前的医疗环境,如果因为某些检查没有做,遗漏的一些重大疾病,医生可能面临巨大的医疗纠纷,甚至是断送了职业生涯,这可不是闹的,这个时候没有人会认为你是为了给患者省钱,好心才这样做的。 所以,这个问题就成了一个对立的矛盾,怎么权衡? 这里面沟通和信任就显得的非常重要。 医生的沟通: 在面对一个患者的时候,医生的充分沟通就显得非常重要,怎样把疾病有关的专业知识变成通俗移动的道理给患者讲出来,让患者明白为什么要做这些检查,目的是什么,这就考验医生的耐心和智慧了。 比如:要想除外心脏的问题,做了心电图为什么还要做心脏彩超,做了心脏彩超为什么还要做心脏的冠脉CT?就有医生这样和患者解释:心脏好比是一座房子,心电图检查好比是查看房子的电路,心电图正常说明电路没有问题;心脏彩超呢,是在看房子的间架结构,门窗是否完好,彩超正常说明心脏的结构没有问题,各个瓣膜的开合、关闭也是正常的;而冠脉CT则是看供水系统有没有问题,如果正常,说明供应心脏的血管没有狭窄,没有堵塞,也就是没有冠心病等等。这样就通俗易懂的解释了为什么让患者做这么多检查,不是一个20元钱的心电图就能排除心脏所有的问题。 患者的信任: 上述医生的沟通,不是每个医生、每种疾病都能够让患者充分明白的,毕竟医学的专业性并非几句话就能让患者弄明白,这种情况下,患者的信任就非常重要,不明白的时候,不要盲目的冲动,和医生对立的后果,只能加重双方的互相防范,把看病变成了博弈,两败俱伤。 总之一句话,患者不容易,医生也不容易,理解万岁吧。 心如止水,神情淡定,不急不躁,多少年我都是这么做的,该检查什么、该做什么治疗我都是按照临床路径、诊治指南要求去做,并根据新版内容不断更新。患者的陈述、我的判断、诊疗意见要清清楚楚写在病历上,有的医生不太注意这个,认为这个无关紧要,其实这个很重要,一定要写,不要嫌麻烦。拿最常见的‘’感冐‘’为例子,比如一般的‘’鼻塞流涕‘’没有过多症状,很显然就是普通感冒,一般没有必要做检查,甚至也没有必要配药,患者如要求缓解一下症状那就开一些通常的感冐药(什么药就不必啰嗦了)。病历上都不要忘了写上‘’若症状不能缓解或有更多不适请及时就诊‘’(很多医生简单写成‘’随诊‘’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如伴咳嗽、发热,甚至心慌、胸闷,那么就不好说了,血常规+CRP,胸片或胸部CT、心电图都是该考虑的检查项目,进一步的如心肌酶谱、肌钙蛋白、尿常规、生化全套、腹部超声也可能需要,若伴有明显的头痛、高热,不能用普通感冒的伴随症状解释、无法排除颅内感染的,那么头部CT或磁共振也应要考虑做。这就是不少病人难以理解的地方,我来看个感冐,你给我又是验血、又是拍片甚至CT、磁共振的,不是过度检查是什么?我要说的是,绝大多数病人不需要,少数病人不好说,即使暂不需要检查的病人医生也不要把话讲满,应要他‘‘随诊’’(一定要在病历上写上!)。特别是对不配合、无所谓的病人,医生要更加小心,一条一条写清楚,他若认为医生是滥检查、赚他钱,那没关系,尽量解释,不必免强,写上‘’患者拒绝相关检查,若由此影响诊断和治疗,患者愿意承担后果责任自负,签字:***‘’就可以了,权利、义务、责任对等,这在行业规定、法律上是有效的。我的做法供同行参考。 顺便说一下今天遇到的例子。上午逛街,门诊医生打电话给我,一个本院同事带来的熟人,一早起来‘’头晕、左上肢乏力‘’,头颅CT做了,未发现什么,医生要收病人住院观察但他拒绝住院,问我怎么办。按照常规,一般嘱咐年轻医生该说的说清楚,写在病历上就可以了,我也不可能每一例都亲自看,但今天逛街的地方离医院很近,我就过来看看了,见病人左上肢明显无力,举不起来,病人说他从来身体好不生病,医院没去过,平时就有点血压高(在他的理解里血压高不是病?),手有点发软没关系,活动活动就好了。实在没办法只好由着他,让医生再次解释,然后病历写上‘’高度怀疑超早期脑梗死,建议患者立即住院治疗,患者拒绝,如因此出现病情加重等后果,其责任自负‘’。后来的情况我就不多说了,患者从大脑中动脉小分支闭塞发展至主干闭塞,且时间上也超过溶栓窗口,下午左侧上下肢体完全瘫痪入院,只能以一般的措施治疗,很多病例恢复都不太理想的。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回答。 首先,要承认过度检查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在当今中国临床实践中还很常见和严重。 其次,要分析这些过度检查的原因。在我看来,确实有一部分是为了保护自己将来免受起诉的防御医学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由于临床水平较低造成的。而这个临床水平低的因素既有来自医疗机构体制性的,也有医生个人的因素。也就是说是因为有很大一部分过度检查是因为医生和医疗机构水平不够造成的乱检查。 最后,要确定过度检查的评价标准。不是检查没事就是过度检查。既然要检查,就是不确定有时还是没事,即便知道有事,有些时候还要靠检查确定是什么样的事,多大的事。比如癌症的诊断,有经验的医生通过问诊和查体就能确定是癌症,但要确定是哪种类型的癌症,癌症发展到了哪一期,就必须要依靠检查。阴性的检查结果对诊断有时候也有决定意义。比如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当中的很多激素抑制试验,阳性和阴性就分别代表不同的诊断方向。所以判断是否过度检查,要看医生的诊治过程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按照医疗常规进行的。 只要是问病史的时候该问的问到了,该做的查体做了,那么按照合理的临床思维开具的检查就是正确的,漏掉的检查就是隐患。如果单靠问诊和查体,以及现有资料就能明确的诊断,按照这个治疗大部分有效,还要去做检查,面对病人的质疑也拒绝解释,那就是过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