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活动场地是城市居民接触最多,最喜爱的一类。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品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范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特卖会场地租赁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特卖会名称:。 二、特卖会内容:。 三、主办方名称:。 四、特卖会举办地址:,租用区域楼层面积房间室号。 五、承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特卖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营业时间上午至下午。 六、搭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布展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撤展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其他租赁物品、数量 一、消防器材:; 二、照明电器:; 三、隔栏桌椅:; 四、其他设备:。 第三条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本特卖会约定押金合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甲方,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现金支票其他。押金于特卖会结束后天内如数返还乙方。元。元,(大写)元。以面积计算:元平方天times;平方times;二、本特卖会场地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以天计算:元天times;天,共 天,共元,(大写)元。 双方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其他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 现金支票其他。 三、其他租赁物租金、电费约定:。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拥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及对该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订立后日内提供租赁场地及约定的相关设备。 二、甲方应审核乙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相关情况,因选择乙方不慎产生扰乱社会经济治安秩序、引起群体性消费纠纷事件导致赔偿责任的,甲方应负连带责任。 三、甲方发现特卖会内参展商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的,应立即阻止,对不听劝阻者,甲方有权清退。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工商、消防、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与特卖会有关的工作,配合特卖会顺利开展。甲方发现有无证无照经营者入场参展的,有权清退场内无证无照经营者。 五、甲方提供的特卖会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 六、甲方负责特卖会举办期间的场地安保值班和保洁工作,维护特卖会正常的秩序和安全。 七、甲方应对特卖会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加强监督和日常巡查,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劝导并督促乙方整改。 八、乙方举办特卖会应具备主办资格,证照齐全,不得借用他人证照,并督促参展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张贴于摊位醒目位臵。 九、乙方保证所有参展商均具备合法参展资格。乙方承诺所有参展商不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有毒有害以及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 十、乙方搭建展馆、展台、展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搭建商须拥有合法资质。特卖会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可向责任方追偿。 十一、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应在展区醒目位臵设立消费维权投诉台,指定专人处理消费投诉,并先行赔付。特卖会结束后,如遇消费者投诉的,甲方应先行赔付。 十二、特卖会举办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租赁场地,损坏租赁物品,也不得从事其他有损公共安全的活动。乙方使用各类电器需征得甲方同意,擅自使用导致安全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广告、海报等形式对特卖会主办方名称以及特卖会销售的商品、价格、促销方式等作虚假宣传。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场地及设备造成乙方延误布展或延期开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乙方在特卖会期间造成甲方场地污损、财产损毁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押金可抵作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加。 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六条保险约定 一、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是否选择保险:需要不需要 二、双方可约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为: 甲方乙方其他。 三、保险项目包括:; 四、保险公司名称:; 五、其他具体约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说明 1、合作项目: 2、活动时间: 第二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场地,面积平方米,容纳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1)、两次海报张贴,分别是:活动前一周和活动前两天。 2)、允许在学校的校内网发送活动预告信息。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4、乙方提供的宣传物资只能用于本次活动使用,学校不得进行他用。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室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活动方案等资料。 5、乙方有权在活动期间为本次活动拍摄照片及视频。 第七条保密协议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后,该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活动结束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5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上海活动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就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地面活动(ldquo;有关活动rdquo;)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关活动 (1)活动名称 (2)举办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1)由年月日,甲方将校内的体育馆演出场地租与乙方,作为本次活动广州赛区的其中一个准决赛会场。如因校内主管部门需占用同一场地,则甲方须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逾期通知,则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负责活动当天的场地保安工作; (3)甲方允许乙方或乙方邀请的其它人于活动时间内在活动现场的舞台上进行表演; (4)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的灯光及音响系统予乙方使用,并提供活动所需的电力,同时须派出专业的控制人员协助乙方; (5)甲方负责提供独立的vip化妆间及公用化妆间各一个; (6)甲方将提供一个独立的储物室供乙方存放活动物料; (7)甲方将于校内人流密集的地点提供两个面积不大于2米times;4米的空间供乙方作为活动咨询点使用; (8)甲方将容许乙方的舞台及灯光音响等相关活动设备提早于活动前一晚(即年月日)进场进行安装及调试的工作,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9)在乙方的相关物料进场并进行安装调试时,甲方须提供场地的电力工程人员在场协助; (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及时提供其委托甲方就有关活动向有关部门报批手续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活动的具体方案; (2)乙方应按照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内容举办有关活动。如因为超越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的有关活动范围引起的有关活动被取消,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3)乙方邀请的第三方搭建或执行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工作;并确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产生不良隐患应及时排除解决;并对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四、费用和支付 (1)乙方总共应支付人民币元整(rmb),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指服务的费用; (2)乙方应在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元整(rmb)作为预付费用,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3)乙方将在整个现场活动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费用(即人民币佰元整(rmb),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予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 (4)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各自承担由于其各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税费和政府规费; (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全数支付了有关费用后,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支付义务。 五、陈述和保证 (1)该方是根据其成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该方有权及或得到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六、违约责任 (1)当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时,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为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违反或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2)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七、终止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为止。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但第(e)款除外)要求对方就本协议的终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关的赔付责任: (a)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 (b)进行清盘或类似行为; (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为破产; (d)有关活动未获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被有关部门中途下令停止举办; (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下文)使其无法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连续达3个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受影响一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ldquo;不可抗力事件rdquo;),致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从速以电传、传真或挂号空邮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书面证明,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对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通知 (1)除非经另一方事先通知更改地址,否则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有的通知均应以专人派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往下述通讯地址: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