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在进入企业工作以前,可能会按照灵活就业办法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就有很多网友问灵活就业人员到企业上班,可以将社保关系转至现单位吗? 灵活就业人员实现自主就业之后,可以通过企业单位缴纳社保。这时,就不需要按照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如果既通过企业办法又通过灵活就业办法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会造成重复缴费,这对个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重复缴费,你不能得到双倍养老金和双倍医保报销,所以说这些没有意义。 事实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也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与这里企业的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可以相互转移和累计缴费年限。 因此,我们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转到企业,当然,他们也可以从企业单位自由调动,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保险的一种形式。两者可自由转换,不受转换次数的影响,可随时随地正常转换。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参加保险是否受地区限制。只要你通过这个企业单位的正常进入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通过企业单位缴纳保费,无论你的户籍是否在这个地区。然之后就可以正常缴纳社保了。 但如果要按照灵活就业办法,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缴纳保险费,才能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能否在非户籍地建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是一个问题。注意事项。如果今后,你离开原工作单位之后,必须转到户籍所在地,才能继续按照灵活就业办法缴费。 就此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了正式回复: 灵活就业人员到单位就业后, 应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 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 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均可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与灵活就业期间的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