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就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拟提出,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提高0-6岁婴幼儿医保报销比例。0—6岁婴幼儿基本医保报销比例较普通城乡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来源:观察者网 编排:戴卫 夏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