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诈骗案件中 老年人频频作为受害者出现 不法分子屡出奇招 打着养老、养生等旗号 承诺支付高息回报、免费旅游 让老年人落入诈骗陷阱 近日 楚雄市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 市公安机关陆续接到苏大爷等多人报案,称被石某以投资旅游公司可获得高额利息和免费旅游为名骗取钱财。随即,公安机关将石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她是我之前旅游时认识的导游,回国后,她和我说想开一家旅游公司还差着点钱,找我借钱,承诺会付利息给我,还可以带我去免费旅游。我觉得她人不错,看着很老实,还免费带我们去台湾、海南、西双版纳旅行过,就把钱借给她了。苏大爷说道。 就是这个很多老年人眼中的老实人,编出各种谎言,骗走了苏大爷等40人共计35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间,石某以宣传高额借贷利息及提供免费旅游,并虚构投资旅游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旅游团垫付团费急需资金等事实骗取资金共计350余万元。石某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最终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所有非法所得。 如何防范养老诈骗 小编列举了这类常见案件 为大家提个醒 不法分子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群众投资。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有下面几种形式。 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许诺定期分红。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投资项目以投资、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骗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与投资人签订协议,宣称协议到期后返还本金并回报高收益,鼓动投资。 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消费者:如果未出行,旅行社可高价回购路线并退款。 云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163054350 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656号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犯人身财产案件侦查处 邮编:650228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线索举报方式 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httpwww。12337。gov。cn)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