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阳历3月15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惯例今天会报道一些不良企业的相关信息,但是今天打开新闻却被邓伦偷逃税的新闻给刷屏了,没有想到我伦也沦陷了,这是让人意外! 央视新闻报道,邓伦在2019—2020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被处罚并追缴1.06亿元! 从央视的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两点:其一,邓伦偷逃税那是明知故犯! 报道称,邓伦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可见他是知道的,是懂得的,但是在金钱面前,为了少缴些税,他选择了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的方式来偷逃税!收入那么高,还明知故犯想着偷逃税,单从这一点来看,他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央视新闻中我们还能够获得另外一点:那就是给过邓伦机会,但是他不珍惜! 报道中称:相关税务机关曾对邓伦进行提醒督促,但是他却依然整改不彻底…… 什么意思?给过你机会的,不是没有给你机会啊,你说你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有前车之鉴的啊,无论是远一些的,还是去年才发生过的震惊网民的13亿,有前车之鉴为什么还要抱有侥幸心理呢?更何况相关税务机关已经提醒过你了…… 作为高收入的明星演员们偷逃税屡禁不止,即使是封杀禁止再进入娱乐圈这么大的惩罚,也依然是屡禁不止,那小编就在想是不是这样的处罚还不够重呢?是不是处罚太轻了,才会让他们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冒险而为之呢?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