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的法律监管任重道远
#头条创作挑战赛#今日一早,公司的一位女领导朋友圈报喜,喜得一千金。领导要娃多年,最后是试管婴儿成功,真是可喜可贺。说试管婴儿是不孕不育的患者的救星也不夸大。这里就想说说试管婴儿的历程和法律监管。近期国家很多省份放开了非婚生育政策。我们来盘点盘点:
首先,看看试管婴儿的发展史
体外人工受孕 (英语: In vitro fertilization,缩写IVF; artificial fertilization),是将 卵子与 精子取出,在人为操作下进行 体外受精,并培养成 胚胎,再将胚胎植回母体内,整个过程真正在 试管内的时间只有 2-6 天而已。以目前的技术,尚无法在体外将胚胎培养至足月。利用体外受精技术生产出来的婴儿称为 试管婴儿 (Test tube baby) 1963年代,罗伯特·爱德华兹在英国剑桥大学任职期间,与帕特里克·斯特普托(1988年去世)共同研发体外人工受精技术。爱德华兹也由于该技术的发明在2010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 1978年7月25日,全世界第一位试管婴儿路易丝·布朗在英国诞生。由于生殖科技的日新月异,如新式排卵针的诞生,超级排卵方式的改良,经阴道超音波取卵的使用,体外受精技术的重大突破,体外培养技术的改进,以及胚胎植入方式的改变等等,各项技术已日趋成熟,使得试管婴儿技术已成为所有不孕症夫妇求子的其中一种最受欢迎的辅助方式了。 香港则在1986年12月12日晚间于养和医院诞生出香港本土第一位试管婴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则在1988年3月10日于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诞生出第一位试管婴儿。
其次,试管婴儿法律监管
据研究显示,截止2019年底,中国20岁~49岁的适龄生育妇女中,累计有约770万~924万妇女(即20%)必须要辅助生殖进行治疗才能进行生育(取平均值847万患者进行计算)。同时按照《Reproductive Biology and Endocrinology》的研究,目前中国专家采取人工授精与试管婴儿手段进行治疗的比例分别为27%及73%(7:19)。随之而来的法律监管也应运而生。
2021年6月份的统计,咱们获得国家批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机构已经达到了539家,人类精子库有27家,每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总周期数超过100万,能够满足我们国家不孕症患者治疗的需求。特别是在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上,我们国家有三大优势,一个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严格准入,2015年,组建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家库,促进各地技术审批过程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管理和规范服务。卫健委定期公布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方面,国家加强了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管。每年都会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价,这样就使得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知道我们的红线和底线在哪里,国家辅助生殖技术质量管理专家组的成立,对全国辅助生殖技术安全规范、统一高效的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以及代孕等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从技术服务的水平还是行政的监管上,我们国家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的整体工作都是相对比较全面,同时也在不断提升。
愿所有患者都儿孙满堂,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