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度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刘顺国介绍,2021年湖南全省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99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9,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两年平均实际增长6。0,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分类别看,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15927元,增长8。6,经营净收入6709元,增长11。2;财产净收入2413元,增长8。4;转移净收入6943元,增长7。6。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比上年增长7。6,增幅较上年扩大2。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18295元,增长10。3,高于城镇2。7个百分点,增幅较上年扩大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为2。45,比上年缩小0。06。 按区域分,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24元,比上年增长8。1;洞庭湖地区(岳阳、常德、益阳)29165元,增长9。3;湘南地区(衡阳、郴州、永州)29543元,增长8。7;大湘西地区(邵阳、怀化、张家界、娄底、湘西)22190元,增长9。2。 潇湘晨报记者曾羽璇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爆料微信关注:xxcbwx,24小时报料热线0731855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