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就读于复旦大学的王同学意外收到一条企业贷款广告,该广告为支付宝企业贷款推送广告,显示王同学为深圳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令王同学疑惑的是,自己并为注册过任何公司,怎么突然就成了董事长呢? 据王同学回忆称,3年前,自己在上海虹桥火车站将身份证遗失,由于当时并未将遗失的身份证进行注销处理也未报案挂失,而是进行临时补办了一张,结果3年后莫名其妙收到这条企业贷款广告,显示自己为某公司董事长。 根据这条企业贷款信息可以看到,是一家名为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在进入信息后则显示王同学居然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进一步确认,王同学通过天眼查进一步确认,在通过名字查询及人脸识别的查询下,最后王同学确认了自己的信息被人盗用了,目前王同学已向深圳警方报案,并将此情况反映给深圳市信息监管部门。 网友调侃,王同学是人生赢家,3年就意外当上董事长了,调侃归调侃,但是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之规定,如不慎被盗或丢失,应当及时向派出所办理报失登记并申请补领,另外可通过媒体等发布声明,最大限度减少不法分子盗用机会。 另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冒用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