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保民生方面有个新变化,根据人社部的通知,9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事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的待遇所得。 我们知道,在该办法实施前,我国各地区有关企业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并不统一,而在该办法实施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遗属待遇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丧葬补助金: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遗属领取计算标准一致 根据新的办法,无论是企业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其去世后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计算标准相同,均是按照参保职工去世时所在省上一年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核算。 总体来说,新办法计算下来的待遇普遍是高于之前的方法的,这是因为之前有地区对于丧葬费是采取包干制的,比如:北京的标准是5000元、江苏6000元、山东则是1000元。 我们以山东为例,其202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43726元,折算月收入即为3644元,则丧葬补助金就为7288元,远高于之前1000元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可支配收入一般来说都是按年增长的,这意味着丧葬费也将逐年增长,充分考虑到了物价的提升,非常人性化。 抚恤金: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遗属领取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抚恤金计算均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但具体计算方式略有不同。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发放月数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不到5年的,发放月数按3个月计算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按6个月计算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按9个月计算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这个如何理解呢? 举个例子,如果山东某在职人员在2021年9月后去世,其缴费年限为27年,则发放月数为9+(27-15)*1=21个月,抚恤金额=3644*21=76524元。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其最高发放月数的确定标准和在职人员相同,但在实际计算时,退休人员每领取一年的基本养老金就要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保底为9个月。 举个例子:如果山东某退休人员在2021年9月后去世,其缴费年限为27年,已领取养老金5年,则发放月数为9+(27-15)*1-5=16个月,抚恤金额=3644*16=58304元。 可以看到,在职人员和退休老人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主要是扣除了退休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月份,这也是有一定科学性的。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的一点是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时,其同时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遗属待遇条件的,其遗属并不能领取两份待遇,只能二选一。 最后,大家对于最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怎么看? 欢迎评论转发,关注欣奇理财师,了解更多社保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