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一、什么是洗钱? 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的黑手党开设了一家投币式的洗衣机商铺。每天晚上结算收入的时候,将非法所得的赃款混入其中,再向税务局申报。这么一来,那些赃款也就名正言顺地变成了合法收入。这就被形象的称之为:洗钱。简而言之就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 二、洗钱过程一般是怎么样的? 洗钱一般都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处置、培植、融合。 1. 处置阶段: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犯罪分子将不法收益收集起来,通过各种金融、非金融手段进行合法化尝试,这是第一步骤。 2. 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这是分散非法受益的第二步骤。 3. 融合阶段:就是将清洗后的钱集中起来使用,也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使非法变为合法。这个阶段后,犯罪分子就能够自由地使用这些肮脏的收益。这是非法收益使用的最后步骤。 洗钱手段多样,犯罪手法丰富,难以举例涵盖,但大多逃不过以上三阶段,即便顺利操作了这三阶段,犯罪分子得以任意支配这些非法收益,但离法律的牢笼只有咫尺之遥。 三、洗钱的主要手段 1. 通过现金的走私、投资、进出口贸易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 2. 通过"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 制造复杂的金融交易。如通过银行转账、现金与证券的交易、跨国资金的转移等,掩盖金钱的真实来源,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4. 设立空壳皮包公司,虚拟交易。通过成立多个空壳皮包公司,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将非法所得收入通过虚拟交易转入公司账户,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再通过与其他账户的多次周转进行洗白。 5. 通过购买彩票、珠宝古董交易或虚假拍卖,逃避金融系统对资金流动的监管。 四、洗钱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可以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符合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等情形的,都是本罪的犯罪主体。 五、洗钱相关法律 1.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1 号) 2.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第2号 3.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1号) 4.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写在最后 在当今这样的大数据时代之下,金融领域也正在不断地靠近大数据,各地金融机构与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有效地运用互联网高科技技术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合,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因此,公民应避免参与洗钱犯罪,遵纪守法。否则,一旦涉及了洗钱的犯罪行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