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投资新方正集团获监管批准
2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股权投资新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的批复。
批复内容显示,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平安人寿运用自有资金482.18亿元人民币投资新方正集团,投资完成后持股比例约66.51%,后续新增投资应逐项申报。
银保监会在批复中表示,平安人寿投资入股新方正集团后,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和投资协议,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深化新方正集团与保险业务相互协同,促进保险主营业务健康发展。
同时,银保监会要求,平安人寿应当加强股权投资的持续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程序合规,保持决策独立性和自主权,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偿付能力、财务状况等持续符合监管规定,防范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切实维护保险资金和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还强调,平安人寿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向银保监会报告投资管理情况,按照承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整改。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
依据中国平安在2月7日发布的公告,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其中平安人寿代表中国平安参与上述重整并已签署上述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据悉,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1年5月28日经重整主体召开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已于2021年6月28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并生效。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重整主体的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 平安人寿计划出资约482亿元人民币受让新方正集团约66.51%的股权,这也是银保监会发布上述批复公告的背景。
中国平安表示,平安人寿已满足参与上述重整的基本条件,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记者 钱林浩)
编辑:蒋梁
审核: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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