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石头,是天外来客!那天晚上,我在南部山区赶路,突听到前方砰一声响,过去一看,地上一个小坑,坑里有块石头,摸上去还烫手呢……” 6月20日,喜欢收藏奇石的济南市民张琳,在英雄山附近遇到一个替“外星人”做生意的男子。张琳是第一次碰到这种石头,但此前也曾耳闻很多人在收藏这种石头,价格堪比金银。 一番讨价还价后,张琳还是买了下来。但随后的专家鉴定让他较为懊恼,这石头是地地道道的“地球货”。采访中记者发现,这种石头被济南一些市民悄悄收藏、交易着,每克最高可以卖数百乃至上千元———它们是来自外星体的陨石。 【真假不一】“天外来客”忽忽悠悠 6月24日,记者见到了张琳所购的陨石———约有500克重,呈不规则三角形状,通体铅黑色,表层较为光滑,其中一个角上有个好似摔伤的断面。 张琳告诉记者,当初卖给他这块石头的男子民工打扮,说起这块石头“从天而降”的过程惟妙惟肖。“那人说,看到这块石头后一开始挺害怕,但还是捡走了。后来一打听,才这道这玩意儿是从外星体上掉下来的,有些地球人还收藏这个,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英雄山脚下卖卖看……” 见那男子说得有模有样,张琳最终花3000元买下了这块石头。随后,他找到一名地矿勘探专家使用仪器鉴定,发现这块石头是普通的新疆戈壁石,只不过成色有点奇特罢了,在观赏石交易市场也就值几十块钱。 然而,并非所有的“天外来客”都是冒充的。2010年2月20日,福建连江县马鼻镇农民邱依哥在山坡上务农,突然听见天上传来“轰隆隆”的巨大声响,随后他赶至60米开外的陨石坑,拾获一块3.2公斤的黑色陨石。福建省天文学会专家将其中少量样品送往北京检测,经过北京天文馆专家鉴定,这块石头是“顽火辉石球粒陨石”,品种罕见。 北京天文馆陨石专家张宝林称,当年3月中旬,获知福建连江农民捡获陨石,他马上赶到连江,希望对方能捐赠部分陨石标本给北京天文馆研究,被邱依哥一口拒绝。同张宝林一同赶到连江的还有台湾陨石收藏家雷克斯,他愿意出价收购这颗陨石,“对方开价120万元,吓跑了我。” 近期有专业人士猜测,连江的这块陨石在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有可能会流失境外。【交易争议】天上掉下的石头归谁
“随着投资客的增加,陨石收藏这个原本小众的市场,我感觉有些扭曲。”济南奇石爱好者张琳表示,让他疑惑的还有一个问题,陨石作为“天外来客”,归属权到底是谁?
徐淑涛介绍,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陨石保护与研究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规定“从天上掉下来的陨石,其归属到底是谁的问题。于是,圈子内都按照‘先占先得’的原则,来理顺陨石的归属”。
但《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于是有人借此认为,捡到陨石后,应上交国家。济南陨石爱好者李健表示,《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较为笼统,执行也会比较难,“很多问题不是一部法律能够解决的,我们需要的是一整套法律的制定与规范。”
李健称,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对陨石并不重视,导致了陨石资源的大量流失。比如1997年山东鄄城陨石雨,就有大量的陨石流失到国外。当时有很多美国人来到鄄城收购,开始的时候每克100元,到后来达到每克100美元。“虽然说每年天上都会掉下陨石,但是绝大多数都是一块或者几块,像山东鄄城这种大规模的陨石雨,据我了解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只发生过五次。”
记者了解到,陨石立法保护的呼声也已存在多年。2008年,紫金山天文台台长严俊曾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尽快制定《地外物质(陨石)管理条例》的建议,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领海陨落的地外物质,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单位和地方政府机关不得占为己有”。
但是,接受采访时一些陨石收藏者认为,类似法规的出台“短期内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