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法,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 (2)生产能力指数法 C2=C1(Q2/Q1)n×f 式中:C2—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 C1—类似项目的静态投资额; Q2—拟建项目生产能力; Q1—类似项目生产能力; n—生产能力指数,若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规模与拟建项目生产规模相差不大,Q1与Q2的比值在0.5~2之间,可取n=1;f—综合调整系数(如终值系数)。 (3)综合差异系数法 拟建项目投资额=已建类似项目投资额×综合差异系数 综合差异系数=Σ(某影响因素占造价比例×该因素的调整系数) 说明: (1)各影响因素占造价比例之和为1; (2)如果某因素是增长状态,则该因素的调整系数大于1,反之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