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网(河南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中心)一、申报工作时间 中级职称申报时间:10月16日开始,11月1日截止。 高级职称申报时间:10月28日开始,11月8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一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一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中级职称网上申报和老系统申报同时进行,按照往年的申报方法还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主要为《评审表》一式三份。另外结合自身情况,以教师身份申报的,还需提交优质课光盘数据、评价表、教案,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部分的相关辅助材料;以教研员身份申报的,需提交讲座光盘数据、论文期刊、教科研相关材料;以校长身份申报的,参考教师、教研员相关要求。 (三)中小学教师高、中级网上申报过程中,教案可不予上传,但在其能力和经历要求部分的教学经历证明中,必须由学校出具规范的证明其本人有合格教案的证明!对申报人能力和经历出具证明的单位承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应保证材料真实,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网上申报时,要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扫描件,除了教案、听评课记录和视频,其他较多、较厚的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论文要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发表页和检索页照片;其他材料按照整理规范,上传对应的扫描件。 (五)申报材料中,不需再提供资格审查表和评审简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考核材料等重要证件在现场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审核后退回原件;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原件,评审结束后退回;正高需提交外审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现场审核时,请携带现金缴纳评审费,不接受银行汇款、网银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 (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要求】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要求】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 3."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要求】提供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4.评审表 【要求】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备注】1-4项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上粘贴本档案袋材料清单。 5.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一级任职资格证书、上一级聘任证书 【要求】学历证书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为校(园)长的另须提供校(园)长培训合格证原件。 6.年度考核登记表 【要求】任职年限超过8年的,为近8年。用人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不适用,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备注】5-6项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上粘贴本档案袋材料清单。 7.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证明 【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布公章。 8.胜任本学科各阶段教学工作证明 【要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布公章。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9.教学工作量证明 【要求】单位无文件、无证书的须开具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布公章。(教师、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研员按各类型申报条件提供) 10.教学效果评估材料 【要求】单位无文件、无证书的须开具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布公章。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11.示范引领经历证明 【要求】指导青年教师受表彰文件,校长所在学校受表彰文件,教研员指导基层学校受表彰文件。 12.支教证明 【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支教文件、证明。 【备注】7-12项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上粘贴本档案袋材料清单。 13.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及专题讲座材料 【要求】示范课、观摩课及专题讲座无文件、无证书的单位须开具证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布公章。 14.教科研课题、成果材料 【要求】课题须提交结项证书原件、成果须提交鉴定证书原件。"主持人或参加名次"主持人为第一名,其它名次往后顺延 15.荣誉表彰及技术称号 【要求】须提供证书或文件。其它证明材料不适用。 16.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材料 【要求】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成果须提供证书或文件。其它证明材料不适用。 【备注】13-16项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上粘贴本档案袋材料清单。 17.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 【要求】论文、著作须提交材料原件,论文正文第一页、"合著"作者编写的章节均要折叠便于翻阅。论文须指定鉴定篇目(2篇),论文、著作应提交符合要求的网站检索页(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发表的论文、著作无法检索的,须提供学校或出版社证明;被SCI、EI、ISTP或A&HCI、CSSCI等收录的须提供收录证明。检索页和收录证明放置于论文第一页或著作(教材)版权页处。 检索、收录证明及论文、论著的目录、正文标题及本人名字处用笔标示。 合著作者不显示编写章节的,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否则将按参编人员总数平均计算个人撰写字数。 【备注】论文、著作分别打捆,每捆上方附材料清单。 18.其他材料 【要求】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如没有,可不提供。 【备注】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上粘贴本档案袋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