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缅邈忠献画鶻行,磨石镌刻
垂永久。
且订立章程以勒石,垂永远而不磨。
一、凡會議一年一次,定以五月水仙王祝壽,逢便設筵同會,所費用炤份均分,以垂永遠,宜全始終。
息,如逢岁歉,豫购薯丝杂粮以济民食,俟有盈余,建仓存贮,出陈易新,以垂永久。
不然,明太祖立法可垂永久,历代之君皆不及也。
该礼科等衙门万象春、杨廷相等条议前事,大要于科场之弊各有所见,欲惩前虑后,稍有变通,以垂永久,其意甚善。
岂惟佛子之所赞叹,乃至斋鼓粥鱼,亦皆以一音演说,固可以著金石、垂永久。
人能调其气运,得令终而无殄灭之患,垂永久而无变易之灾。
今若立一通石碑在亭中,别请当今名笔写此三字在内,可垂永久。
照得本總局於本年十二月十一日,準尖筆窩騎龍墾首邱乾山為經繳墾諭,懇請執照,乞恩準轉詳批定給照,以垂永遠而管墾業事。
若事干重大,垂永利者,仍确议奏报,不得仍前怠玩,以取罪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