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篇主要写周武王弟蔡叔、曹叔的家世。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其中伯邑考、管叔、成叔、霍叔、冉季无专篇叙述,而成叔、霍叔、冉季皆辅佐成王有功,故附于篇中略作记载。这篇既是载蔡叔、曹叔世系,应为《蔡曹世家》。作者在文中也说:“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自然无法为他写“世家”。可是司马迁却以《管蔡世家》名篇,或许有其原因。据司马贞说:“曹亦合题系家,今附《管蔡》之末而不出题者,盖以曹微小而少事迹,因附《管蔡》之末,不别题篇尔。且又管叔虽无后,仍是蔡、曹之兄,故题《管蔡》而略曹也。”(见本篇三家注“索隐”) 蔡、曹皆小国,其始祖蔡叔、曹叔在武王时受封,曹亡于春秋末期,蔡亡于战国初期,各传二十余世。整篇虽记载简略,事迹写得不多,但蔡、曹所传世系仍清楚可见。在文中,史论结合,对蔡叔之子蔡仲能改辙从善,作了肯定;说蔡叔作乱,其事“无足载者”,语含贬斥;对曹共公的失德、曹伯阳的无知妄行,予以抨击。作者奖善惩恶之意,深寓其间。 管叔鲜、蔡叔度者〔1〕,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2〕,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3〕,次曰成叔武〔4〕,次曰霍叔处〔5〕,次曰康叔封〔6〕,次曰冉季载〔7〕。冉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8〕,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9〕。及文王崩而发立〔10〕,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11〕。 武王已克殷纣〔12〕,平天下,封功臣昆弟〔13〕。于是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14〕,治殷遗民〔15〕。封叔旦于鲁而相周〔16〕,为周公。封叔振铎于曹,封叔武于成,封叔处于霍。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 武王既崩,成王少〔17〕,周公旦专王室〔18〕。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19〕,乃挟武庚以作乱〔20〕。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21〕,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22〕。而分殷馀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23〕,以续殷祀〔24〕;其一封康叔为卫君〔25〕,是为卫康叔。封季载于冉。冉季、康叔皆有驯行〔26〕,于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27〕,冉季为周司空〔28〕,以佐成王治,皆有令名于天下〔29〕。 【段意】叙武王同母兄弟共十人,管叔鲜、蔡叔度皆武王弟。武王灭商,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武王死,成王年幼,周公掌国政,管叔、蔡叔乘机作乱,周公进行讨伐,杀管叔,将蔡叔流放。 【注释】〔1〕管、蔡:是叔鲜、叔度的封国名。管:今河南郑州。蔡:在今河南上蔡。叔:表示兄弟间的排行。长称伯,老二称仲,次称叔,最小的称季。鲜(xian)、度:管叔、蔡叔的名。〔2〕太姒:姒是姓。太姒为人贤德。〔3〕曹:叔振铎的封国名。故地在今山东曹县一带。〔4〕成:一作“郕”(cheng),叔武的封国名。在今山东宁阳北。〔5〕霍:叔处的封国名。在今山西霍县。〔6〕康:叔封最初的封国名。今地不详。后“封康叔为卫君。”(《史记卫康叔世家》)〔7〕冉:季载的封国名。在今河南平舆县。〔8〕左右辅:在左右辅佐。〔9〕舍:舍弃。〔10〕崩:古代帝王死称崩。立:即位。〔11〕既:已。已:通“以”。卒:死。古称大夫死叫卒。〔12〕克:胜。这里是灭掉的意思。〔13〕昆:兄。〔14〕相(xiang):辅助,扶助。武庚禄父:殷纣王之子,名禄父。周武王灭殷后,将殷旧都“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史记殷本纪》)当时管、蔡对武庚名为辅助,实乃进行监视。〔15〕遗民:亡国之民。此指殷的宗族。〔16〕叔:周公是武王之弟,在同母兄弟中排行第四,故称。旦:周公名。相周:指周公虽封在鲁而却留在朝廷里作国相。〔17〕成王:周武王子,名诵。〔18〕专王室:独掌朝政。王室:帝王之家,指朝廷。〔19〕为:作法。〔20〕挟:夹持。〔21〕放:流放。〔22〕迁之:迁走他。乘(sheng):辆。徒:人众。〔23〕微子启:殷纣王庶兄,名启。因数谏纣王不听,去。武王灭殷,复其位。武庚被杀后,周公乃以微子统领殷遗民,封于宋,为宋国的始祖。宋:今河南商丘。〔24〕续殷祀:延续殷的祭祀。〔25〕卫:在今河南淇县。〔26〕驯行:善行。〔27〕司寇:官名。主管刑狱。〔28〕司空:官名。主管工程、制造。〔29〕令名:美名。 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1〕。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2〕,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3〕,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馀五叔皆就国〔4〕,无为天子吏者。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 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5〕,共和行政〔6〕,诸侯多叛周。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侯所事立〔7〕。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8〕。秦始得列为诸侯〔9〕。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兴立〔10〕。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11〕。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12〕,息侯亦娶陈〔13〕。息夫人将归〔14〕,过蔡,蔡侯不敬〔15〕。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16〕,是为缪侯。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17〕。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18〕,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19〕。蔡侯怒,嫁其弟〔20〕。齐桓公怒,伐蔡,蔡溃〔21〕,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22〕。已而诸侯为蔡谢齐〔23〕,齐侯归蔡侯〔24〕。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25〕。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26〕。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27〕。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之〔28〕。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29〕。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30〕,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31〕,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32〕。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33〕,诱蔡灵侯于申〔34〕,伏甲,饮之醉而杀之〔35〕,刑其士卒七十人〔36〕。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37〕。 【段意】写蔡叔死后,其子姬胡能行正道,周公建议成王又封姬胡于蔡,子孙相传,十一世至桓侯。桓侯卒,由弟哀侯继位。哀侯传六世至灵侯,其间曾因故遭齐、楚攻伐,于灵侯时蔡被楚所灭。 【注释】〔1〕改行:改变其父亲的行为。率德驯善:遵德顺善,即按正道行事。率:遵循。驯:顺。〔2〕卿士:执掌政事的官。〔3〕蔡:此指新蔡(见《史记》“集解”)。即今河南新蔡。〔4〕五叔:时管叔已被杀,仅四叔,即蔡叔、曹叔、成叔、霍叔。卫康叔、冉季载在朝中任职。就国:回自己封国。〔5〕失国:放弃京都。彘(zhi):地名,今山西霍县。周厉王因行暴政,引起反抗,他逃奔到彘。〔6〕共和行政:周厉王出逃后,至周宣王立,中间十四年,由朝中大臣执政,号共和行政。〔7〕釐(xi)侯:名所事。釐:通“僖”。〔8〕卑:衰弱。东徙:东迁。幽王被犬戎杀后,周平王(幽王子,名宜臼)东迁洛邑(今洛阳),史称东周。〔9〕秦:嬴姓。列为诸侯:秦襄公曾以兵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平王封襄王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史记秦本纪》)〔10〕共:通“恭”。〔11〕弑(shi):旧称臣杀君、子杀父母叫弑。〔12〕娶陈:娶了陈侯的女儿。陈:国名。舜的后代,姓妫(gui),周初时封于陈,地在今河南淮阳一带。〔13〕息:国名。在今河南息县。姬姓。〔14〕归:出嫁。〔15〕不敬:不恭敬,不庄重。可能有轻薄行为。〔16〕肸(xi):姬肸。〔17〕女弟:妹妹。〔18〕荡舟:摇晃船舟。〔19〕归蔡女:把蔡女送回娘家。不绝:未断绝关系。〔20〕嫁其弟:将妹妹改嫁。弟:指女弟。〔21〕溃:败溃。〔22〕南至楚邵陵:乘势进军到楚的邵陵。邵陵:一作“召陵”(见《史记齐太公世家》),楚地,在今河南郾城东。〔23〕谢齐:向齐请罪。谢,道歉、认错。〔24〕归:放回。〔25〕甲午:姬甲午,人名。〔26〕城濮:卫国的地名。在今山东范县西南一带。〔27〕夏征舒:陈国大夫。陈灵公与其母私通,征舒怒,射杀灵公,自立为陈侯。事见《史记陈杞世家》。〔28〕(shi):通“释”,释放。〔29〕通:通奸。〔30〕郏(jia)敖:楚君,被令尹公子围所杀。〔31〕司徒:官名。掌管国家的土地和人民。招:人名。〔32〕有之:占为己有。〔33〕灵侯:指蔡灵侯。〔34〕诱:引诱。于申:到申地。申:楚邑名。故城在今河南南阳北。〔35〕伏甲:埋伏兵士。甲:古代军士所穿革制护身衣,引申指战士。饮之:给灵侯饮酒。〔36〕刑:杀。〔37〕蔡公:蔡地的首领,公是封号。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1〕,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2〕,故复立陈、蔡后。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3〕,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4〕,持美裘二〔5〕,献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6〕。楚相子常欲之〔7〕,不与。子常谗蔡侯〔8〕,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9〕。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蔡侯私于周苌弘,以求长于卫〔10〕;卫使史言康叔之功德〔11〕,乃长卫。夏,为晋灭沈〔12〕,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于吴〔13〕,以共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14〕。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郑〔15〕。 十四年,吴去而楚昭王复国〔16〕。 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17〕,蔡昭侯惧。 二十六年,孔子如蔡〔18〕。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于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19〕,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20〕。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21〕。 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22〕;已而诛贼利以解过〔23〕,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24〕。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25〕,蔡遂绝祀〔26〕。后陈灭三十三年。 【段意】写蔡被楚灭后三年,楚平王又将蔡景侯的少子立为蔡君,即蔡平侯。平侯死,其子被攻击,蔡悼侯取代君位。悼侯死,弟蔡昭侯继立。昭侯在位期间,与楚交恶,屡相攻伐,传五世至蔡侯齐,再次被楚灭掉。 【注释】〔1〕代立:取代其位而自立为君。〔2〕亲:亲善。这里也有拉拢的意思。〔3〕东国:姬东国,人名。攻:攻击。即将其赶走。〔4〕朝:朝见。〔5〕裘:皮衣。〔6〕衣(yi):穿。〔7〕子常:即楚令尹囊瓦。〔8〕谗:说别人坏话。〔9〕言归蔡侯:向楚王进言放回蔡侯。〔10〕私:私下,暗中活动。苌(chang)弘:周敬王大夫。求长于卫:要求位次列在卫国之前。因蔡的始祖蔡叔度是卫的始祖康叔封之兄,故如是要求。这句意思是:蔡侯暗中向周大夫苌弘要求在和卫国会盟时将蔡列在首位。〔11〕史(qiu):卫国史官,名。言康叔之功德:说康叔在成王时有功德。据本篇第一段载:康叔能行正道,被周公举荐为司寇在朝辅助成王,“有令名于天下”。而蔡叔曾作乱,被流放。〔12〕为晋灭沈:蔡为晋国灭了沈。沈:国名。在今河南汝南东。〔13〕质:留作保证的人。〔14〕郢(ying):楚国都。故址在今湖北江陵西北。〔15〕奔郑:逃到郑国。〔16〕楚昭王复国:吴兵进入郢都,昭王出逃,后到随国。楚大夫申包胥到秦求救,秦出兵救楚,败吴军,楚昭王返国。事见《史记楚世家》。复:返回。〔17〕楚令尹:楚令尹子西。为其民泣:因楚国人民遭吴、蔡的屠杀而哭泣。以谋蔡:便计划报复蔡国。〔18〕如:往,到。〔19〕约迁以自近:约蔡侯迁都以与吴国靠近。〔20〕计:商量。〔21〕迁蔡于州来:将蔡的都城迁到州来。州来:即下蔡。今安徽凤台。州来原为楚邑,是时已为吴所有。〔22〕贼利:贼人利。利:人名。〔23〕解过:推卸罪过。〔24〕田常:齐国大臣。〔25〕亡:逃亡。〔26〕绝祀:断绝祭祀。指国家灭亡。 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后为周,有本纪言〔1〕。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周公旦,其后为鲁,有世家言〔2〕。蔡叔度,其后为蔡,有世家言〔3〕。曹叔振铎,其后为曹,有世家言〔4〕。成叔武,其后世无所见〔5〕。霍叔处,其后晋献公时灭霍。康叔封,其后为卫,有世家言〔6〕。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7〕,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8〕,是以诸侯卒宗周〔9〕,故附之世家言〔10〕。 【段意】再次交待武王同母兄弟十人的情况,说明未给其中有的人写“世家”的原因。并在“论赞”中指出,武王同母弟中除管、蔡作乱外,其他的人辅佐幼主成王皆有功。 【注释】〔1〕有本纪言:有《周本纪》记载。本纪:指《周本纪》。〔2〕世家:指《鲁周公世家》。〔3〕世家:指本篇。〔4〕世家:指本篇后文。〔5〕其后:他的后代。〔6〕世家:指《卫康叔世家》。〔7〕疑:疑虑。当时因成王年幼,不能主持国政,故人心疑虑。〔8〕属:辈。十人:实为六人。时武王已死,伯邑考是武王之兄也已早死,管、蔡作乱亦不当计入。辅拂(bi):辅佐。拂:通“弼”。〔9〕卒:终于。宗:尊奉。〔10〕故附之世家言:是说武王的同母弟有的无专篇叙述,故将其情况附在有关“世家”中特别是在本篇中略作记载。 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振铎于曹。 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宫伯侯立。宫伯侯卒,子孝伯云立。孝伯云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彊立。幽伯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1〕,是为戴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岁。三十年,戴伯卒,子惠伯兕立〔2〕。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因东徙〔3〕,益卑,诸侯畔之〔4〕。秦始列为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穆公。穆公三年卒,子桓公终生立。 桓公三十五年,鲁隐公立。四十五年,鲁弑其君隐公。四十六年,宋华父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5〕。五十五年,桓公卒,子庄公夕姑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6〕。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7〕,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8〕。釐负羁谏,不听,私善于重耳〔9〕。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之宗族闾〔10〕。或说晋文公曰:“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11〕;今君囚曹君,灭同姓,何以令于诸侯〔12〕?”晋乃复归共公。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强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 成公三年,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已复释之〔13〕。五年,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其君厉公〔14〕。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胜立。 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顷)〔须〕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是岁,宋、卫、陈、郑皆火〔15〕。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悼公死于宋,归葬。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谋欲亡曹〔16〕;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强,许之〔17〕。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18〕,尔闻公孙强为政,必去曹〔19〕,无罹曹祸。”及伯阳即〔21〕位,好田弋之事〔22〕。六年,曹野人公孙强亦好田弋〔23〕,获白雁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24〕,因访政事〔25〕。伯阳大说之〔26〕,有宠,使为司城〔27〕以听政。梦者之子乃亡去。 公孙强言霸说于曹伯〔28〕。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29〕。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强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段意】写叔振铎在武王时封于曹,传六世至曹夷伯。夷伯死,弟曹幽伯继位。幽伯以后,直到曹国灭亡,其间统治阶级内部为了争夺君位,多次自相残杀。在曹共公时,因对晋公子重耳无礼,重耳回国即位后举兵伐曹,共公被虏。在曹成公时,晋又伐曹,虏成公。其后曹悼公曾被宋拘留。曹国最后一个君主伯阳因宠信公孙强,与晋、宋结怨,宋灭曹。 【注释】〔1〕代立:取代其位而自立为君。〔2〕兕(si):惠伯名。〔3〕东徙:东迁。指周平王东迁洛邑(今洛阳)。益卑:更加衰弱。〔4〕畔:通“叛”,背叛。〔5〕孔父:即孔父嘉。宋国司马。〔6〕釐:通“僖”。〔7〕重(chong)耳:即晋文公,是春秋五霸之一。其父晋献公听信宠妾骊姬谗言,杀太子申生,重耳被逼逃亡在外十九年,后回国夺得君位。〔8〕骈胁:腋下肋骨连成一片。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重耳出逃到了曹国,曹共公听说重耳是骈胁,便趁重耳洗澡时,不顾礼貌走近观看。〔9〕釐负羁:即僖负羁。曹国大夫。釐;通“僖”。谏:规劝。善:交好。这里意思是:僖负羁劝阻共公,共公不听,僖负羁便私下交好重耳。〔10〕毋:勿,不要。闾:里中大门。〔11〕复异姓:恢复异姓国家。〔12〕令于诸侯:向诸侯发号施令。〔13〕已:已而,不久。〔14〕栾(luan)书、中行(hang)偃:皆晋臣。〔15〕火:发生火灾。〔16〕君子:此指在位者。社宫:祭土地神之处,即土地庙。这两句意思是:国中有人梦见众多的在位者站立土地庙中,谋划着想要灭亡曹国。〔17〕止:阻止。这三句仍是写梦中情景,意思是:曹叔振铎阻止他们,请求等待公孙强参政时再计议,大家同意了。〔18〕我亡:我死后。〔19〕去:离去。〔20〕无:通“勿”,不要。离:遭受。〔21〕及:当。〔22〕田弋(yi):打猎。田:通“畋”。弋:带有绳子的箭,用来射猎。〔23〕野人:乡野之人。〔24〕说:此指学问。〔25〕因访政事:伯阳便又问他施政的事。访:询问。〔26〕说:通“悦”。〔27〕司城:官名。即司空。〔28〕言霸说:谈称霸的学问。〔29〕干:侵犯。 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1〕,乃乘轩者三百人〔2〕,知唯德之不建〔3〕。及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4〕?如公孙强不修厥政〔5〕,叔铎之祀忽诸〔6〕。 【段意】指出曹共公不能用人,奢淫失德,而曹伯阳不知自励,反听信公孙强的话,欲行霸道,以致亡国绝祀。 【注释】〔1〕寻:探究。〔2〕乘轩者三百人:据《晋世家》载,晋文公五年(即曹共公二十一年),晋伐曹,斥责曹共公,说他不能信用僖负羁,而却信用乘坐华丽车子的三百美女。意谓曹共公不能听取善言,行事荒唐。轩:大夫以上乘坐的一种华美车子。〔3〕知唯德之不建:便知道他不能树立德行。唯:助词,无义。〔4〕引:延长。〔5〕不修厥政:不行他的霸政。厥:其,他的。〔6〕叔铎之祀急诸:曹叔振铎的祭祀怎会突然断绝。忽:突然,绝灭。诸:助词,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