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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中的主要人物形象分析

9月13日 长歌行投稿
  《宠儿》的人物形象分析
  《宠儿》中主要刻画了三个黑人妇女的形象经历各种磨难的女主人公赛丝塞丝的婆婆,靠儿子赎身获得自由的老黑奴贝比萨格斯赛丝的小女儿,性格孤僻古怪的丹芙。三位女性代表了黑奴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不同时代里,黑人妇女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贝比萨格斯是麻木和屈服黑奴的代表,她做了近一生的奴隶,直到七十多岁才被儿子赎得了自由。她从没想过逃跑,惟一的愿望是不被主人当着她孩子们的面打倒在地。黑奴制度下的黑人妇女,除了要做和男黑奴同量的工作,还要承担生殖孩子的义务,因为黑奴孩子对主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人。贝比自己都记不得一共生了多少个孩子,他们叫什么名字,她也拒绝去记,因为每个孩子最终都是要被卖掉的。赛丝是抗争的代表。她选择了逃跑,因为她饱受了奴隶制的所有折磨,她必须让她的孩子脱离那个地狱。她之所以狠心杀掉自己的女儿,是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女黑奴,生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主人之所以允许黑奴婚姻的存在,不是因为尊重他们的感情,而是因为这样可以减少黑奴逃跑的现象有了妻子和孩子的黑奴逃跑时的顾虑更多和便于管理。并且黑奴家庭的存在可以保持黑人下一代的稳定生育和增长。但是一旦需要,主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夫妻、母子拆开卖掉,任凭黑奴如何哀求都无济于事。同时,女黑奴还会遭受各种惨绝人寰的酷刑,鞭挞、火烙等,塞丝后背像枯树一样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明。丹芙是新一代美国黑人希望的代表。她没有当过奴隶,但奴隶制同样在她身上套上了枷锁。因为接受不了母亲杀害姐姐的事实,她的耳朵失聪,心理上下意识地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丹芙康复之后也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但是当她发现宠儿无止境地索求母亲的爱,把母亲折磨得不成人形时,她毅然鼓起了勇气走出门去寻求帮助。面对奴隶制的罪恶,她不再逃避,而是正视它并击败它。
  一、塞丝还魂的女儿以及黑奴孩子的代表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塞丝无论怎样努力,也摆脱不了奴隶生活的回忆,过往的种种如幽灵般始终萦绕在她的脑海中。18年前,为了让尚在襁褓中的女儿能够逃脱黑奴的悲惨命运,塞丝在逃跑过程中决然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诸多的回忆细节都依附在她死去的女儿的魂灵身上,纠缠着让她羞愧而难以自拔。在文本阅读过程中,书中的人物,尤其是塞丝的观点很容易介入读者对宠儿身份的判定,从而造成叙述观点和书中人物观点的重叠。宠儿的身份与塞丝18年前亲手杀死的女儿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小说开篇就写到,“124号横眉立目,充满了一个婴儿的怨恨。”124这个数字当中,惟独没3,无形之中强调了塞丝的第三个孩子已不在人世的事实。而紧接着,入住124号的这位姑娘打破了往日的宁静。这个姑娘自称叫宠儿,与那位早以不在人世的女儿的名字不谋而合,而年龄也与塞丝死去的女儿相仿,她下巴上的疤痕也和塞丝的记忆中一模一样,她对过去的一无所知还有她光滑细嫩如婴儿的皮肤,见到宠儿塞丝感觉自己的羊水破了等等,种种迹象都让塞丝觉得是宠儿就是那个轮回转世的孩子。潜意识里,塞丝一家人无一例外地都认为宠儿就是塞丝所杀女儿的鬼魂化身。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些想法决定了塞丝、丹芙、保罗D三人和宠儿之间的关系。虽然宠儿表面上是个女孩,但处处表现得象个婴儿:她走路跌跌撞撞,吐字含混不清,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而且整天睡觉。宠儿还象个婴儿一样,一心一意只关注塞丝的举动,而不能将自己的人格同妈妈分开,以几近病态的依恋时刻想要独占自己的妈妈,无休止地向塞丝索取多年欠下的母爱。宠儿的“归来”为塞丝揭开封沉心底的杀婴秘密和倾诉母爱提供了可能,也为一个18年前刚刚会爬的、没有语言能力表达对母爱的渴求的孩子赢得了话语权。莫里森运用魔幻式的写作手法描述了一个还魂人间的姑娘有其深刻的寓意。这里的宠儿已不单纯是塞丝朝思慕想的女儿,她更是美国奴隶社会里千千万万个被剥夺了母爱的不幸的黑奴孩子的代表。现实层面看,“宠儿既是自小就被囚禁并虐待的小女孩儿,也是经历了运奴船上非人折磨的非洲姑娘”。在小说的第二部分,有三大段对白,其中一段是宠儿的独白。整个独白没有标点符号,语无伦次,倾诉了宠儿在地狱中所遭受的煎熬。有关地狱的情节其实就是描述他们被运往美洲时在船舱中的悲惨经历。可见,宠儿也是无数被贩卖到美洲的非洲女儿的化身,她们曾经有着在非洲时的生活艰苦但人身自由的快乐生活,失去自由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如同走进了地狱。借助塞丝一家的生活缩影,莫里森道出了美国黑人对地狱般奴隶生活的恐惧、宠儿失去母爱的痛苦、以及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莫里森运用隐喻的写作手法把缺失母爱的孩子的心理描述得淋漓尽致。作品表面文本之下隐含的文本终极意义已然不复存在,而是在宠儿形象自我构建的过程中,迂回跌宕地指向意义的无限延伸。在美国奴隶制时代,这不仅仅是一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更是成千上万个宠儿对母爱的诉求,从而间接地批驳了蓄奴制给黑人母亲带来的精神摧残以及给黑奴孩子带来的身心伤害。
  二、塞丝的另一面自我以及塞丝母亲的重现
  阅读和厘清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这是解构主义的重要特征。莫里森就是这样使自己的创作思想游移于开放的文本中,使阐释文本的差异独立于“完全的他者”而存在,以符号、字符及话语有力地消解了文本自身超验的所指。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以为这是我写的小说中人们最不爱读的一本,因为小说的内容是小说中人物所不愿回忆的东西,我本人不愿回忆、黑人不愿回忆、白人也不愿回忆的东西”。在《宠儿》中,塞丝一直都在将自己的人格同女儿的人格进行合并。塞丝不经意地给宠儿起自己的名字。在她女儿的葬礼上,牧师向人们致辞时说:“我至爱的宠儿。”她坚信他说指的是她死去的女儿。她没有在墓碑上刻女儿的真名,而是让人刻了“宠儿”两个字,这既是指她自己,又是指那个女婴。塞丝感觉她作为一个奴隶的经历使她的人性消失殆尽,自己已经处于卑微的境地,因而也就无法珍爱自己,所以她把应该用来爱自己的精力全部倾注在爱自己的孩子身上。
  她将自己的孩子看做是自己“最好的部分”。宠儿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当塞丝把所有的母爱都转移给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宠儿无形中就充当了塞丝的另一个自我。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宠儿还代表了塞丝被压抑的过去,代表了她那挥之不去的记忆,可谓是塞丝的另一个自我。宠儿是塞丝竭力想忘掉,想要抛弃的那个自我。塞丝竭尽全力使自己不受过去的侵扰,但宠儿的到来证明,一个人很难或根本不可能抑制对过去的回忆。面对宠儿,塞丝最终选择了讲述自己过去的经历,这也就意味着塞丝开始真正面对并接纳自己。直到塞丝最终懂得如何去直面自己惨淡的记忆时,她才与过去的自我合二为一,和平相处,走出内心的孤独。小说中人物内心的波澜起伏和话语的支离破碎无形之中演变成了一群能指的狂欢,两者之间所形成的巨大反差恰好印证了话语解构的本质。和前面提到宠儿是塞丝的女儿的说法相反,小说中提供的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又反映出宠儿是塞丝已经过世的母亲的可能性。在塞丝第一次见到宠儿时,她急切地想要去后院小便,这种几乎不能自控的情形从没有出现在塞丝的记忆里。宠儿的出现使得塞丝忆起了自己离世多年的母亲,而这似乎又应证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中的恋母情结。在第22章中,宠儿叙述的故事和塞丝母亲讲述的从非洲被贩至美洲的情形极其相似。宠儿说话的神态很奇怪,文中多次提到她的嘴角好像总挂着一丝微笑,特别是在首次出场和最后消失在人群中的这两个场景,这恰恰象极了塞丝的母亲。最后一章中,宠儿的举手投足俨然一位母亲,而塞丝的举止却象个孩子,两人这样的角色互换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清晰地彰显了塞丝内心渴望但又缺失的母爱。或许通过这样片段式的回忆,塞丝想让自己相信,自己的母亲当时并没有抛下自己,而是象自己一样,是一位标准的慈母。恍惚之中,随着宠儿的到来,这种难以寻觅的温暖情愫油然而生。这或许是这部小说隐藏文本里最晦涩难懂的释意,但又刚好与文本的开放性相契合。
  三、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
  莫里森摒弃了传统小说的创作手法,以敏锐的视角和丰富的想象力去洞察和串联每个珍贵的片段,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考空间。整部作品以宠儿的出现为中心,宠儿这一形象既区别于其他人物而独立存在,又与这些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看似凌乱的片段式叙述模式实质上向四周呈现出一种散射性的网状结构,邀请读者主观能动地解读叙述者背后隐匿的声音。作品中描述的那些已经获得自由的黑奴,依然无法摆脱过去苦难生活烙在心灵上的阴影。对他们来说,曾经的精神掠劫及肉体折磨,林林总总的回忆如鬼魅般笼罩在心头,竭尽全力但又挥之不去。此外,莫里森敢于把情欲和感情、理性等因素并置,既颠覆了逻各斯中心主义下的理智和情欲的二元对立,另又淡化了作品中其他人物的边缘地位。这是后现代主义大浪潮下作者对传统小说写作模式的大胆解构。和母亲塞丝一样,丹芙也在间接地逃避过去。在缺乏与外界交往和没有他者注视的情况下,丹芙的自我意识极度脆弱,对外面的世界怀有极度的恐惧。宠儿出现后丹芙对她的照料给了丹芙被需要的感觉。丹芙不断地谈论着自己也参与的逃亡经历,一方面满足了宠儿自身内心的渴望,另一方面“丹芙借助他者构建了自我历史”。意识到宠儿变本加厉的肆意妄为和她母亲的节节屈服,丹芙最终选择走出124号的世界,到社区中求助,这标志着她社会独立人格的形成和追求独立和自足的开始。宠儿还促进了小说中保罗D的成长。虽然保罗D对宠儿的憎恨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梦魇般奇特的性关系,却开启了他那“烟盒”般的心扉。宠儿他者身份的存在使得保罗D最终丢弃了原本残缺、虚幻的自我,而找回了一个完整真实、背负沉重历史的自我,这就促使保罗。D最终回到塞丝的身边,得以和塞丝一起共同面对未来,去记忆,去感受,去爱。也就是说,宠儿在小说中表现出的破坏性,间接地推开了丹芙和保罗D的孤独封闭的心灵之门,从而以本真的状态回归到社会主体当中。文本的创作与特定的历史语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里森试图以宠儿飘忽不定的存在使得其开放性的身份意义及差异得以存在,借此文本的最终意义得以不断的延缓。小说没有将“历史”和“虚构”人为地划分开,作者在情节把控上注重历史语境的真实性,为内战之前黑人奴隶的生活提供了广阔的视角。从这个意义上讲,宠儿作为他者的身份超越了先前的定义,是美国黑人自我构建的重要介质。
  《宠儿》是一部展现奴隶制的杰作,气势恢弘,振聋发聩,难以抗拒。宠儿是一个深具意义的文本形象。无论是作为塞丝还魂的女儿、黑奴孩子的代表、塞丝的另一面自我,还是塞丝母亲的重现抑或是丹芙和保罗。D想象界中的他者形象,宠儿都是依然困扰黑人现代生活的往昔岁月的缩影。解构主义指导下的文本分析将注意力放在文本的细节上,阅读和阐释文本的策略是诉诸差异,为打开文本分析的思想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摒弃了单一的文本分析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文本的多样化和开放式分析。宠儿是场噩梦,每个人都在努力地忘掉她。而基于解构主义的文本分析方法,加之文字意义的模糊性,宠儿的身份或许还不仅止于这些,也很难得出定论。正如莫里森本人所说:“当你将宠儿从头读到尾,你不知道她是谁。”为矛盾的辨证统一体,我们可以说宠儿诡异的形象畸形、阴冷但又令人同情,具有人鬼两重性,在一定程度上又承载着作者的情感定力。尽管宠儿在小说的结尾处消失了,但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去。她所代表的毁灭性的、痛苦的过去依稀存在,而可能会得到的美好的、人性的未来也正逐渐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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