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温补贴通知 推荐度: 高温补贴通知 推荐度: 公司发放高温补贴通知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高温补贴通知(15篇) 现如今,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温补贴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温补贴通知1 全体伙伴: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及标准: 发放时间:69月份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食堂、保安、保洁、司机、水电工等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员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当月请假(各类假期)超过10天(含),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2 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20xx年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xxx xxx 高温补贴通知3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x日 高温补贴通知4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20xx年7月20xx年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高温补贴通知5 致全体同事: 广东又迎来了高温季节,为保障员工在高温条件下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福利,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现将公司高温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自6月份开始发放20年度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为5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10月),每人每月按150元标准与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请大家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夏季高温外出时间,避免中暑,并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 公司 20年月日 高温补贴通知6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EE有限公司 二XX年七月二日 高温补贴通知7 各位同仁: 你们好! 在暑季来临之际,为保障员工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六月起员工开始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级标准为145元月,二级标准为180元月,三级标准为为225元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公司总部编制员工、总部编制驻外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含柏厨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发放时间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计四个月)。 2)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遇节假日提前)。 发放方式 单独发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员工不需承担个人所得税。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各岗位所处工作环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级进行发放。 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发放标准按所在部门车间的岗位标准而定。 计算方法及审核流程 1)实发高温津贴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发高温津贴标准,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工伤假、丧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其它带薪假均享有;车间员工应出勤天数包括正常工作日及双休加班的白天出勤,晚上加班出勤不包含。 2)行政和辅助员工,由人资文化制作高温津贴明细及汇总表;制造员工,由各车间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每月员工高温津贴明细,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指定人员负责汇总,并于每月12日前提交至人资文化审核。 高温补贴通知8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 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 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9 各部门、分部: 鉴于目前我区的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20xx年79月,按月发放,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发放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10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高温补贴通知11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20xx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12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6月23日 高温补贴通知13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违规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2万元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 高温补贴通知14 随着炎热天气到来,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拟为7月、8月、9月三个月,发放标准根据员工作业环境不同如下: 一、人员范围及标准: 经理级及以上级别:每人100元月 办公室人员:每人80元月 生产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执行时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年7月至9月 三、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7月至9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以上通知自20年7月起执行,请各部互相转告,遵照执行。请予以批示! 仙醇B2C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xx部 20xx年07月11日 高温补贴通知15 一、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65号)规定: 1、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2、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同时废止。 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杭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两个个档次,从最高每月300元到最低200元不等。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为四个月,从每年的6月开始。除了发放高温补贴外,企业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高温环境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如果企业没有发放补贴,职工可以向杭州劳动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