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通知模板汇总十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通知篇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另行公布)执行。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915室,联系电话:079185257027)、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话:079186316092)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应考时请应试人员注意: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暂停考试年费(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另行公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研究院联系(http:book。chinasafety。ac。cn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附件1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注册 8月9日8月1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 9月18日前 上报试卷预定单 10月24日9:00 10月2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1月3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2月9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接收主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doc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doc 工程通知篇2 致第合同段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业主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1。1)条和投标书附录的规定,正式向您部发出开工通知书,希望接到本通知书的28天内正式开工。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公章) 工程通知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将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全面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审核、确认等管理工作。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 (一)、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以上四个专业的三级升二级和二级升一级。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通用和专业两部分,一张卷,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微机上公布,60分及以上者合格。 (二)、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部分,两个部分考试同时进行,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考试结束成绩同时在微机上公布。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部分的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一年内,每人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不设补考。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属辽宁省地区,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造价员管理办法审核。 (二)、参加升级考试和已具有其它专业申请三级考试的人员,完成20xx年20xx年度和20xx年20xx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后(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还没换证的,需换证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四、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一)、升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二)、三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五、考试方式、地点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96号阳光数码大厦1211室 六、报名考试流程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需在网上报名。首先,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按照提示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输入正确后,点击查询。 如果报名时没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后,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辽宁省)》(简称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如果报名时已具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时,登记表将列出以往本人的相关信息,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现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将免冠一寸彩照上传电子档。如果进入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要求18位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到当地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申请变更后,重新登录报名。 (二)、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人员,将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高清)一寸彩照2张(贴在登记表上)、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的其它材料,报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 经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审核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协会联络处保留一份)并进行网上确认。考试人员将另一份登记表保存,待参加考试时交给考试中心。 (三)、考试人员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本人情况,在考试时间范围内可以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考试人员确定考试时间后,不得更改考试时间。 七、其它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印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原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交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按照网上通知时间,考试合格人员,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经审核的登记表、准考证、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器、笔和草纸等。 工程通知篇4 目前,本工程施工队伍已经进场,前期进行的土方开挖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土建工程工作面已经形成,但工程施工准备工作相当滞后,且施工现场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因此,为确保本工程能够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地完成,请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尽快上报。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主要人员明确分工,专人专职,加强“三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严格监理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需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4、尽快完成原材料的检验和砼配合比设计工作。材料进场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钢材、砖块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配合现场监理做好材料取样送检工作,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而留下质量隐患。 5、基础开挖到位后严禁被水浸泡和扰动,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地基承载力试验工作,未做地基承载力或承载力试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6、项目施工区域应合理布置,现场应设置钢筋加工棚,进场的钢筋需做到上盖下垫,对钢筋进行保护,防止钢筋受到污染。同时分门别类堆放,并设标识牌,不得混放。 二、工程进度方面 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且即将进入春节,人心不稳。为实现既定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机械效能,尽快落实确定各种材料的供应渠道,采取可行措施留住人心,消除一切外部干扰,抓住有利时机完成施工任务。项目部需制定月、旬和周进度计划以及切实可行的工期保证措施,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度计划应尽量细化,工期保证措施需落到实处。 三、安全方面 施工不忘安全,安全应排在第一位。本工程虽实质上已进入施工阶段,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未消除。安全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基坑边坡支护应落实队伍,按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方案尽快实施,确保边坡上下人员、车辆、机械的。安全。 2、尽快办理塔吊安装告知。 3、完善门卫系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本工程施工区域四周虽设有围墙,但无门牌门卫,外来人员仍能在工地自由出入,存在安全隐患。项目部应尽快设置完善大门及门卫保安系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工地。 4、电梯井的避雷设施尽快完善。 5、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巡视。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应配备齐全,并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 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配备专职电工,并持证上岗。 工程通知篇5 各位考生: 20xx年度娄底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行业考试资格证书定于7月18日(周二)开始发放,请考生于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 1、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12室,电话:07388312396。 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 工程通知篇6 工程名称: 编号:()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通知篇7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38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环保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环保高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查询。 (二)按照浙人社发〔20xx〕38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具体程序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五步实施。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省级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市、区)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三)20xx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环保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作环保职称评审参考要素。没有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建议提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相关证明。 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xx〕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管理操作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已由省里统一分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3)。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市、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我厅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公布。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省直单位职称申报材料须由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核对原件;市、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五)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环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各市申报人员暂按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起,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二)学历认证要求。各地、各单位、中评委要加强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别。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等申报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已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 (五)各地、各单位和中评委要严格审核把关,中评委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结合论文、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指标,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综合排序,《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按3种环保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排列、同类别排序填报。 (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中评委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xx〕229号)要求,收取高级职务评审费、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8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1202021729953070129。 (七)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可从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 工程通知篇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咨询电话:09912823164。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表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无需上交,自留即可; 5。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7。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8。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xx3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10月21日22日 10月21日 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16日至22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工程通知篇9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xx年(含20xx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免试相关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6日8月21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7月27日8月22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休息) 五、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工程通知篇10 考试名称: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资格条件: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证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70230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xx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