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推荐度: 罚款通知 推荐度: 任命通知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工程通知模板集合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通知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通知篇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工程通知篇2 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完规定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各省安监局会安排这种培训,要留意各省安监局网站,这种培训是必须的,要保持注册有效性必须接受这种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xx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工程通知篇3 xx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我方xx钢结构厂房工程,经我方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基础部分的施工未按我方认定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是水泥的标号使用过低,并且水泥、砂石的配比未按施工要求操作,人为地更改配比,导致浇灌成型的水泥基础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将会对后续建设的钢结构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我方强烈要求你方:立即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已浇灌成型的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成品要拆除重建,由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你方负责。请你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我方。 联系电话:xxxxxx xxx厂房施工督察组 日期: 工程通知篇4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获得资格证书条件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程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21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 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用户名和密码忘记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43315)”。 (2)考生须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王建斌,电话:66219099)。 (3)资格审查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21日至8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xx〕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www。hnjy。gov。cnfrontinfoDetail1407431146)”。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二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10月13日至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10月21、22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六)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详见www。hnjy。gov。cnhtmls20170301148833652232928285。html?s1406。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公告为准。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10月21、22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通知篇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咨询电话:09912823164。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表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无需上交,自留即可; 5。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7。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8。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xx3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10月21日22日 10月21日 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16日至22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工程通知篇6 工程名称: 编号:()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通知篇7 致第合同段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业主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1。1)条和投标书附录的规定,正式向您部发出开工通知书,希望接到本通知书的28天内正式开工。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公章) 工程通知篇8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1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4日至7月19日 网上交费:7月4日至7月20日 准考证打印:9月18日至9月21日 票据领取:9月25日至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各市城建部门领取(具体地址见《报考手册》)。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及报考信息查询网址: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 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2日至1月11日(双休除外)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见《报考手册》。 联系电话: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联系方式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03517339662(成绩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