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培训的通知 推荐度: 举办培训班的通知书 推荐度: 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举办培训的通知模板集合五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1 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组织我区在岗员工、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与肇庆市技师学院联合举办企业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免费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及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二、开设工种: A类机电、汽车专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 B类机电、汽车专业: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电焊工 C类机械、烹饪专业: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会计软件应用(用友软件)、办公软件应用 三、培训费用: 先收费后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xx〕295号)补贴标准享受补贴。 四、培训时间: 周六、日。(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五、报名事项: 1、开班时间:每月1期(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2、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广东省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6张,中心可提供照相业务) 3、咨询报名地点: (1)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招聘大厅内 (2)肇庆市大冲广场北侧肇庆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东侧)培训鉴定中心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4月2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疆各地经信系统干部信息化工作能力,积极提升各地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我委定于20xx年5月3日5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信息化知识培训班。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安排:20xx年5月2日报到,5月3日5月5日授课。 培训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宾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7号,总台电话:4332420、4335888)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两化深度融合、信息化推动企业管理进步、数字城市、物联网应用与发展、移动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两化融合、数字城市等方面的专家主讲。 四、其他事宜 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食宿统一安排,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人:贾 联系电话:0991手机:189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3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提升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水平与实践运用能力,根据市中小企业局的工作安排,XX市律师协会拟于20xx年9月22日至9月24日举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培训班”(脱产),名额100人,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管理》 二、课程安排 【课程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课程二】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课程三】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律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2日24日 四、培训地点 XX山庄 五、日程安排 9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及开班仪式】 9月22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2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3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4日下午【返程】 六、培训费用 入选的学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及食宿费。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XX市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 2。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近两年内参加过市司法局及市律协举办过的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再安排参加;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9月14日12时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XX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20xx年9月13日14时开放报名通道) (三)注意事项: 1。一个律师事务所原则只安排12名律师参加此次培训班,适当照顾边远郊地区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参加培训人员; 3。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自行调整好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参训时间。若报名成功后不能参加的,下次培训不予考虑。 XX市律师协会 20xx年9月11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某协定于9月17日23日在大连培训基地举办培训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17日报到,9月18日22日全天上课,9月23日返程。 某协大连培训基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 二、参加人员 有从事教学培训经历,掌握一定教学技能基础的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培训的基本技能训练付丽红等; (二)与客户有效沟通的技巧和艺术吕彤; (三)税务师事务所大客户营销技巧与方法李记有; (四)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拓展分析曲军; (五)税务师师资试讲演练(学员试讲)张久慧、吕彤等; (六)培训沙龙:优秀税务师培训技能经验分享。 四、收费标准 食宿费:2100元人期。中途离校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培训费:1140元人期。某协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一)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安全盘(Ukey)或注册税务师个人安全盘(Ukey)登录某协网站“某协信息服务平台教育培训”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 1、某协教育培训部关迎军、乔娇娇 电话xxxxxxxxxxxxxx。 2、大连培训基地周斌 电话xxxxxxxxxxxxxx。 (二)技术咨询: 报名操作问题咨询(某协信息部) 电话xxxxxxxxxxxxxx。 (三)接站联系: 9月17日报到当天接站联系: 1、大连周水子机场接站人电话xxxxxxxxxxxxxx。 2、大连火车站、火车北站、大连港码头和大连火车站前长途汽车站接站人电话xxxxxxxxxxxxxx。 七、其它要求 (一)报名前尚未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的注册税务师,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后方可报名。 (二)为提高培训效果,接到报名确认信息后,须提交2至3个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邮箱:xxxxxxxxxx。 (三)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四)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9日18:00,请勿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补报名须致电某协教育培训部。 (五)培训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9月13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六)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七)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不准带家属。 (八)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某某协会秘书处 xxx年8月5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5 机关各部室,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各企业厂矿团委,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市直团工委,市非公团工委: 为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共青团信息工作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团市委决定举办xxxx年信息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xxxx年7月21日8:3011:30(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财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机关各部室信息编发人员;各团县市区委、高新区团工委信息编发人员及分管副书记;其余各单位分管副书记或信息编发人员。 四、培训安排 1。通报XXXX年全市信息工作情况 2。“长治共青团”网站信息报送培训 3。“两微一端”培训 4。“1100”直接联系青年信息系统培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要严格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准缺席请假,特殊情况需向团市委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张超王凯 联系电话:XXXXX 共青团长治市委 xxxx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