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举办培训的通知三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3篇,欢迎大家分享。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20xx年5月2327日武汉 第二期20xx年6月2024日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1139。com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2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篇3 各有关组织: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更快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信用人才的培养工作,我公司计划于2月举办一期信用人才培训班。 培训目的 1。为企业设立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信用管理人员; 2。建立一支全新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 培训对象 1。企业管理人员、财务及销售人员; 2。有意从事信用服务工作的人员; 3。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4。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1。信用管理概论; 2。信用管理政策文件解读; 3。信用体系的建设; 4。信用管理的应用; 5。信用管理知识串讲; 6。信用管理考试。 证书颁发 证书分为两种:信用管理证书、信用评估证书。 证书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该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在上岗、从业、晋升、考核时,作为重要参考凭证。 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号2号 培训地点 xxx集团6楼会议室(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竹园路2号) 报名热线:xxx 培训费用 中级培训费2600元人(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高级培训费3600元人(含证书费、书费、培训费); 午餐:15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