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说说技术创业美文职业
快好知
职业母婴
职场个人
历史治疗
笔记技能
美文纠纷
幽默家庭
范文作文
乐趣解密
创业案例
社会工作
新闻家居
心理安全
技术八卦
仲裁思考
生活时事
运势奇闻
说说企业
魅力社交
安好健康
传统笑话
童话初中
男女饮食
周易阅读
爱好两性

结婚后过户新婚姻法财产怎么规定?

11月15日 程染筱投稿
  一、结婚后过户新婚姻法财产怎么规定?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释(三)》原文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二、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
  《解释(三)》原文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前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父母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为子女购房,又碍于面子,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2、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
  《解释(三)》原文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对于房屋赠与合同而言,如果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推而广之,即使不是夫妻之间的赠与,其适用原理也是一样的。
  3、房改房不可分割,归属父母。
  《解释(三)》原文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结婚之后夫妻间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什么又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以免在财产分割上夫妻间存在矛盾而影响感情从而影响夫妻间的和睦。本文对结婚后过户新婚姻法财产怎么规定?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您可结合自身情况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合理的判断。
投诉 评论 转载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几种一、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男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一、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什么?一、受胁迫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的主体是什么?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二、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受胁……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1、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构成买卖婚姻该如何刑罚?买卖婚姻定罪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二章结婚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新婚姻法前结婚应该怎么算首先,现在执行的《婚姻法》是1981年出台的。根据《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结婚后过户新婚姻法财产怎么规定?一、结婚后过户新婚姻法财产怎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释(三)》原文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十八岁结婚高考加分是不是真的婚姻法无十八周岁可以结婚的一般性法律规定,更涉及不到高考加分的政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新婚姻法多少岁结婚符合有关的规定一、男女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法院宣判婚姻无效有案底吗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婚姻无效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办理复婚证需要什么手续一、办理复婚证需要什么手续1、提交申请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
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构成有哪些?行政确认的救济途径有哪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文件不执行是否行政不作为?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什么行政责任?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断吗?行政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巨额债务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分类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梁家河》读后感风娃娃教学设计的内容美国说一套做一套害人害己月亮与六便士他放弃优渥生活追求艺术,终于将理想与现实平衡嘉兰的花语是什么成长的足迹作文800字新生儿消化不良应该怎么办全球大未解之谜之超自然现象白条鱼寿命能活几年?怎么清洗电饭煲生锈电饭煲内胆生锈怎么办游戏规则的心情日记荨麻疹急性和慢性有区别,荨麻疹患者要注意什么?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作文动态热点娱乐育儿情感教程科技体育养生教案探索美文旅游财经日志励志范文论文时尚保健游戏护肤业界